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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递 >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和“全省通办”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852 2021-09-0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分工落实方案。

一、持续优化通办业务模式

(一)加强数据驱动,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办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含山东省政府门户网站)“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专区运行,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充分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双向物流、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

(二)实施收受分离,拓展“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申请人可在所在区县(园区)“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等,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归属地完成审批、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三)开展流程再造,推动“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通过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做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二、不断强化通办服务支撑

(一)提升通办事项标准化水平。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要求,对照“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分工表,认领通办事项,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明确事项的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等;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明确“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事项“收受分离”职责分工,优化整合业务流程。落实“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服务标准,按照办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政务服务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按照国家、省标准规范,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日照站和“爱山东”日照分厅掌上服务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市、县(区)级政务服务自建系统要全部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申报功能,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提高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能力。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和有关专业大厅完善“通办”服务专窗,设置醒目标识,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负责受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申请人可就近选择政务服务大厅申报,有条件的区县(园区)可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大厅之外无通办事项”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逐项梳理事项情况,做好进厅安排工作。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按照“谁负责、谁培训”的原则,强化业务培训,完善帮办代办和协调联动机制,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身份核验、材料寄递等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树立兜底式服务、超前服务意识,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对于“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外事项,提供同标准的跨域通办服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按照“应享尽享”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外,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各数据提供部门要保证数据及时性、准确性,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和协同效率。(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强化对接沟通。建立通办事项对接联系机制,明确事项分管领导、办事人员联系方式,形成市县对接总清单,并做好动态更新,作为事项的日常咨询引导、受理沟通、文件传送、证照寄递等对接工作的参照,确保通办事项快速对接、高效办结。(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5月底前完成)

(六)鼓励拓展“跨域通办”。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鼓励在岚山、五莲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与我市毗邻、人员流动频繁、经贸合作密切等市(区、县)对接,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区域联办等服务,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各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组织认领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系统平台建设,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数据共享调用等技术支撑,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领域事项通办工作,同时建立事项协同办理、问题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压实责任,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加强跨域协同配合,按照统一标准抓好任务落实。

(二)实施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家、省的部署,以及流程再造等情况,及时充实调整通办事项清单,将更多有需求有条件的事项纳入通办范围;通过完善帮办代办服务,依托数据赋能,持续优化业务模式,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厅展板等宣传渠道做好“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帮办代办人员的引导推介服务,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全面提升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情况的调度,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线上平台建设、线下窗口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方式,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落实和服务评价情况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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