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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递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十四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589 2021-12-01

一、深刻把握苏州标准化发展新态势

(一)“十三五”工作概况

“十三五”期间,苏州市持续深化标准化战略,标准化综合能力大幅提升,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

(1)标准化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间,苏州市及所辖10个市(区)出台《关于支持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各类标准化政策11项,实现大市全域标准化扶持政策全覆盖,形成了市、区两级紧密配套衔接的标准化政策体系,为苏州市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标准化工作协同进一步优化。为积极落实《标准化法》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的要求,苏州市政府出台《苏州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覆盖33个部门和10个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各地区积极投入标准编制、体系建设工作,全市标准化工作迈出部门、区域协同共治的重要一步。

(3)标准化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为解决地市级标准化资源不足与新兴产业标准化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在苏州首创建立“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集聚优势标准化资源,探索新型标准化工作模式。近五年来,协作平台聚焦智能制造、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机器人、光通信等产业领域,畅通企业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和标准化活动的渠道,苏州市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新型工作模式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4)标准化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2019年苏州与上海嘉定、浙江嘉兴签订了“青苏嘉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2020年苏州昆山、太仓和上海嘉定探索建立标准协同创新的“嘉昆太标准化合作机制”,从标准资源共享互通、联合开展标准研制及标准化试点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在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战略实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标准化技术高地加速形成

(1)标准化技术机构持续增多。“十三五”期间,苏州企事业单位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机构4个(其中联合秘书处1个、工作组3个),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等12个,增速全省领先。

(2)标准化项目成果持续领先。“十三五”期间,苏州市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120项、发布市级地方标准16项、团体标准32项,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36756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9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5项,较“十二五”末各项指标实现翻番。

(3)标准化支撑作用持续显现。为推动苏州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苏州市加强标准化技术的前瞻研究。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编制完成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纳米技术等重点产业标准化规划,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4)标准化资助效率持续提升。为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标准化政策的激励作用,助推标准化产业链形成,苏州适时细化完善标准化政策,增加标准化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团体标准、注册专家、专项活动等资助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资助金额累计达2亿元。

3.标准国际化能力不断提升

(1)国际标准化成果日益显著。“十三五”期间,苏州市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市企事业单位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33项,新增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1名,荣获“IEC 1906”奖专家2名,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质量与数量在全国地级市中均处于领先地位。

(2)国际标准化活动日益丰富。来苏开展工作的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逐年增多,由此带来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标准化论坛、工作组年会、标准研讨会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十三五”期间,苏州市组织开展了多个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机器人、纳米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的苏州企业在本地即能参加国际会议,快速积累国际标准化工作经验。

(3)标准化国际合作日益频繁。苏州市紧扣地方区域产业集群优势,开展丰富的标准化国际合作。一方面发挥外资效应,在标准研制、标准互认等领域积极与IEEE、VDE、ASTM等国际技术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另一方面发挥德企集聚优势,积极推进中德标准比对转化,发布了全国首个中德在职业教育领域合作的标准化成果,不断推进“标准化+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二)“十四五”形势与需求

纵观国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苏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苏州市需要进一步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面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标准“走出去”带动苏州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积极融入全球创新链、产业链,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

立足国内,我国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苏州市需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引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产业链标准化协同,以标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苏州,地处长三角核心地带的区位优势,门类齐全、产业链完备的制造业优势,以及国家级载体密集布局的开放先行优势,都为苏州标准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苏州正在积极推进全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努力推动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这要求苏州标准化工作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创新发展,构建更高、更严、更先进的标准体系,着力扩大苏州标准影响力,推动苏州标准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面对新形势与新需求,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苏州标准化工作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水平还需提升,标准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供给还需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协同的工作机制尚不成熟;标准化与区域重点中心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标准化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优化。为此,必须强化顶层设计,瞄准突出问题和不足,谋划好苏州市“十四五”标准化工作。

二、全面开启苏州标准化发展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支撑苏州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核心,以标准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推进全域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强富美高愿景下苏州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标准化支撑,为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贡献标准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布局,统筹推进。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系统部署标准化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的标准化协调机制,加强标准化与科技、产业等资源的有效对接。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坚持政府政策引导,深化放管服和供给侧改革,充分激发企业在标准研制与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和内生动力。

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加大苏州标准化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注重优秀标准化工作经验的示范推广,发挥先进典型案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坚持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不断加大标准化平台载体建设力度,推动国内外标准化优势资源落户苏州;不断加大与权威标准化机构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支撑苏州高质量发展、具有苏州特色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标准对产品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跨界融合发展的导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继续保持苏州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健全标准化政策体系,优化激励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标准化生态。深化有利于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部门间、区域间标准化合作,促进标准化融合发展。

标准化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在关键领域形成支撑苏州重大战略实施与布局的高质量标准供给,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500项以上;新增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不少于20个;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项以上。

标准化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促进产业资源与标准化资源有效融合,推动标准研制与技术研发、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同步,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加速创新标准化资源及标准化服务供给,新建标准化创新载体20个以上,新增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6项。

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国际标准化交流渠道进一步畅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活跃度显著增强,优势产业的标准国际主导力大幅提高。新增主导研制国际标准10项以上。

标准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国内标准化规则和产业技术的专家,新增专业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不少于10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20名。大力探索新型标准化教育模式,培训5000名以上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

苏州市“十四五”标准化发展主要指标

三、优化完善标准化发展生态

(一)强化标准化工作政策引导

完善标准化发展政策,引导工作重心由项目资助向能力提升转变,瞄准标准化战略、趋势研判、需求挖掘、能力支撑、标准实施等短板发力,切实提高标准化研制能力和实施效果。建立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评价监督机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与效果评价。建立公共标准信息资源库,实施标准化科技项目培育计划。组织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鼓励开展国内外标准化交流合作,推进标准化创新载体建设,实现标准化资源共建共享。

(二)激发企业标准化创新活力

加快建立产业链标准协同工作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开展标准化工作,联合制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共性要求和先进水平的技术标准。建设科技成果与标准转化平台,搭建企业标准转化服务窗口,加速先进企业标准转化为国家、行业标准,指导企业专利成果与标准双向转化,加速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进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支持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制定实施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先进企业标准,持续提升标准和质量水平,争做标准“领跑者”。探索开展市级标准化项目创优活动,支持企业牵头推进产业化需求明确的标准研制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中对标准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投入。

(三)增强技术机构资源优势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联合国内外权威标准机构建立一批标准创新服务中心,形成标准创新服务支撑产品质量提升的连锁机制。引进一批标准化服务机构,培育一批高层次分支机构,扩容一批咨询机构,满足不同规模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技术服务需求。争取更多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苏州,推动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在苏州建立标准工作站,助力苏州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技术活动,提升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能力。

(四)发挥人才队伍杠杆效应

加大标准化高端人才、应用人才培养力度,建立标准化人才实训基地,以标准相关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围绕标准编写、体系建设等开展技能实训。推进双元制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系列标准编制,太仓市要加快开展“标准化+职业教育”试点。优化标准化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强化精准培训。支持高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建立专业技术与标准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标准化科研机构等联合培养既懂标准又懂专业的技术型标准化人才。推动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服务标准研制,加快技工人才队伍培养。完善标准化奖励机制,开展“标准化职业技能大赛”,提高标准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构建现代产业标准化强市

(一)打造苏州制造先进标准体系

围绕苏州发展实际,坚持创新驱动、高端引领,聚焦苏州重点打造的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型显示、光通信、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高端纺织、节能环保等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行苏州制造标准培育计划,制定一批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苏州制造标准,构建体现苏州产业特色、符合苏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苏州制造标准体系,促进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发展。鼓励领头羊企业带动产业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共同开展标准化工作,探索组建产业链标准化联盟,形成可推广的标准化发展模式。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等要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建设,常熟市、昆山市、相城区等要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建设。张家港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要积极开展钢铁、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核心技术标准研制。加快纳米技术等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技术标准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全链提升。

专栏1 苏州制造先进标准体系建设

1.智能制造:研究数字化协同、系统集成、过程控制、工业网络、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2.新材料:加强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

3.软件和集成电路:加强工业基础软件、研发设计软件、制造流程控制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工业软件及车用芯片、安全芯片、网络芯片、高端数模芯片、硅光芯片等集成电路设计、化合物半导体、MEMS 智能传感等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

4.新能源:加快太阳能高端电池组件、逆变器和储能关键设备,智能变电、配电及用电设备,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风电控制系统及设备,制氢、储氢、运氢、加氢设备等参与苏州制造标准研究。

5.节能环保:围绕资源循环利用,在节水、节电、脱硫脱硝、除尘、废气净化等领域,积极研制先进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搭建现代服务业优质标准体系

面向苏州服务业快速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生产性服务、放心消费等领域,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发挥标准对服务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放心消费领域标准建设,将相关地方标准的深入实施和迭代升级作为“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加强服务业标准化自主创新,探索“标准+服务+认证”模式,提高标准实施效果,促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加强对服务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估,将创建服务品牌作为衡量标准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引导服务业企业走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姑苏区等要加快现代服务业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专栏2 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

1.信息技术服务:围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完善集成实施、运行维护系列标准,加快研制云服务、数据服务和智能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的重点标准。

2.研发设计: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中心等平台管理标准及科技资源数据分析、科技平台用户元数据等相关标准研究。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建立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制定重要关键设备安全监测评估、检验检测服务相关标准。

4.知识产权服务: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标准。

5.节能环保服务:建立完善的节能环保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各领域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服务评价标准。

6.商务服务:加强农产品流通、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对外贸易、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领域和行业标准体系研究。

7.供应链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和服务规则,加快制定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和港航服务等标准。

8.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数字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互联网金融、保险等方面标准。

9.人力资源服务:研制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窗口建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力资源服务质量评价、信息统计等方面的标准。

(三)塑造苏式传统文化特色标准体系

进一步挖掘苏州“历史文化名城”“江南水乡”“人间天堂”等固有江南文化资源,用标准展示一批具有苏州特色、苏州标识、苏州内涵的苏式传统文化项目。以苏式文化技艺传承为切入点,打造苏式传统文化系列地方标准,依据标准实现工艺定型、规范发展。推动用标准固化工艺美术产品表现手法、工艺载体、创作题材方面的创新成果,促进工艺美术与新兴技术有机融合。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标准+认证”促进产品品质高端化。吴中区、苏州高新区等要积极开展苏式传统文化地方标准研制和标准化项目建设。推动文旅融合项目,以“全域旅游标准化”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文旅资源统筹运营,助力苏州大市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专栏3 苏式传统文化标准体系建设

1.苏式文化遗存保护:推进苏州特色文化元素与城市规划建设有机融合标准,探索传统建筑和古建筑的保护更新与修缮利用标准。

2.苏式园林文化弘扬:梳理江南园林造园手法和技巧,以标准固化叠山理水、花木配置、空间营造等造园技艺。

3.苏式传统工艺传承振兴:研究雕刻、苏绣、缂丝、木作、扇、明清家具等苏式传统工艺美术地方标准,擦亮“苏工苏作”金字招牌。

4.“最江南”文旅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最具江南韵味的文化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着力提升苏州文化旅游品质。

(四)建设数字经济前沿标准体系

依托数字经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平台,着力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分类标准、基础共性标准及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和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联盟协会、科研机构参与新型基础设施、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具有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第三方机构持续完善数字化转型配套标准体系,强化数字化转型能力建设与评价,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专栏4 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1.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研究升级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改造传统基础设施工作标准,强化数字产业技术支撑。积极参与“5G+工业互联网”建设、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研制。

2.数字产业化:聚焦云计算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电竞等产业,构建并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实施先进标准,抢占数字产业标准制高点。

3.产业数字化:围绕数字贸易、智慧农业、智慧建造、数字金融、数字文旅等产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产品、服务标准研制,及时将数字化转型有效模式和经验固化为标准。

五、强化宜居善治标准化支撑

(一)推动城乡融合标准化发展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开展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生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为“三高一美”(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和美丽生态牧场)全覆盖提供坚实标准支撑体系。常熟市、吴中区等要加快开展现代农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完善现代农业园区标准体系,打造农业科创高地。探索“四位一体”农产品品牌运行规范建设,引领高价值的特色农产品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加快仓储设施与仓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制定,加强有机垃圾高效综合利用。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网格化管理成效。聚焦城乡融合项目标准化建设,以标准规范功能性平台的建设与运行。以标准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提升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二)优化幸福家园标准化建设

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用标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模式,深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智慧教育”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对儿童校外活动阵地的标准化建设,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和生命健康。探索“名医工作室”地方标准编制,注重吴门医派技艺传承标准化指南研究,助力构建优质医疗资源平台。推动“家庭医生”服务标准化,优化主动健康服务机制。规范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构建苏州“智慧健康”标准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健身设备和场地标准,推进健身设施均衡配置。优化养老机构空间布局标准,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护理服务专业化。吴江区、姑苏区等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建设。

(三)推进社会治理标准化覆盖

结合社会治理基层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评价规范,激发社会基层共治活力,构建多元共治新局面。建立市、市(区)、镇(街道)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规范化建设运行标准体系,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数字法人”网格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网格化综合治理标准体系,改善物业管理、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市级统筹与区(县)级治理的结合,用标准打造“一区一品”治理标杆,形成市、区(县)联动治理模式。注重基层治理人才标准制定,加速基层社会治理队伍职业化进程。规范“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推动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积极开展“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建设,用标准推动“一网通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协同发展,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提升生态保护标准化水平

以环境治理、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标准实施应用,助力美丽苏州建设。以标准推动农业污染防控、化肥总量控制、无害化处理等,加快绿色有机农业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置、危险固废规范化处理达标及无害化处理。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等标准的实施与符合性评价,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标准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评估,推进绿色生产。倡导节能节水、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开展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一次性用品使用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标达标工作,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六、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一)强化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前瞻布局

在应用前景广阔的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等技术领域,将标准研制与技术研发、产业推广同步部署。加强不同技术领域标准化联动,强化对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融合型产业系统标准发展态势研判,战略推进融合型产业系统标准研制及应用。建立识别具备标准化潜力的原创技术和创新产品的渠道,储备高质量国际标准提案。紧紧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精准绘制标准化路线图,加快前瞻性技术标准布局,形成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二)优化创新项目标准研制协同管理

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创新服务与管理平台,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相关技术人员提供标准制定、标准管理、在线学习、专家咨询等集成化服务,提高科技成果标准转化能力和水平。构建“研究院+工作站+产业园”模式,推动产业园区优势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在科研项目立项评审中,加大标准成果的考核,把标准化要素纳入创新全生命周期,促进标准成果产出。对基于苏州自主核心技术的重大标准研制工作,给予重点支持。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及时将前沿新技术和新研发成果在专利固化时,同步标准固化。支持社会团体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进团体标准研制工作,优化完善有利于优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团体标准的制度措施。

(三)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化融合发展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知识产权管理领域标准,用标准化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标准化+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专利保护、标准研制与产业化协同发展。鼓励企业加快将新技术、新工艺等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为企业开展专利标准化工作提供专利分析、标准研制等“一揽子”服务。面向苏州市重点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挖掘和标准必要专利布局,建立“专利池”与“标准库”,通过“一池一库”,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推动技术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

七、构建长三角标准化协同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区域产业标准化联动发展

鼓励长三角地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有关单位强强联合,面向产业创新需求,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关键标准,以标准为纽带,形成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品牌群体。探索建立长三角绿色制造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形成区域绿色产业体系。推动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建设,加强长三角地区国际标准化工作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共同孵化培育国际标准项目,以区域合力提高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二)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共享与互认

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建设,围绕公共服务、交通、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区域标准化交流合作,推进标准共享与互认。探索推动养老服务标准互认互通,促进长三角养老服务行业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道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标准化,鼓励开展物流一体化运输,推动设施与装备标准化。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推进执业能力互认,降低人才培养成本,加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标准,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标准规范对接,推进应急成果共建联动。

(三)推进区域政府协同治理标准化

探索建立区域数字经济一体化标准,开展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研究,推动形成统一的数字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优化长三角区域整体数字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制定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企业登记时在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等方面执行统一的标准规范,为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互通互享互办提供有力支撑。

八、加强标准化创新载体建设

(一)建设标准化综合载体

围绕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建设标准化创新综合体,提升标准化资源和标准化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标准与知识产权叠加融合效力。争创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开展实物标准样品中心建设,将苏式传统文化、苏州制造、地理标志产品等标准文本实体化,展现标准效益。

(二)升级标准化服务平台

进一步拓展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中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家资源,畅通智能制造、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机器人、光通信等领域企业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和标准化活动的渠道。创新建设一批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站,建立标准信息互通机制,传递标准制修订及业内标准动向,指导企业编制标准,为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指引方向、保驾护航,有效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和水平。

(三)配套标准验证服务机构

围绕苏州重点产业链,结合区域检验检测和标准化研究机构布局,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配套建设一批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以标准研制、关键技术指标验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研究、核心技术突破等为主要任务,为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先进产品标准提供标准方法和参数指标验证服务,为提升苏州先进制造业水平提供标准化支撑。

(四)完善标准化全链条服务

发挥标准在计量量子化、检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核心作用,梳理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中的标准化需求,以强化协同、支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为目标,开展“标准化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咨询、标准在线阅览、标准文献资料查阅、标准有效性确认、标准状态跟踪及企业标准规范性检查等一站式、全方位、零距离的标准化服务。

九、加快标准国际化步伐

(一)加大先进国际标准培育力度

发挥苏州外向型经济的优势,将先进的加工技术转化为高质量的产品标准或方法标准,重点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纳米技术等领域国际标准的研制。推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填补国内空白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及时进入国际标准提案环节,提高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效率,推动苏州标准走出去。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中文版及国家标准外文版修订工作,推动苏州特色地方标准中英文版双语输出,塑造内外循环相促进的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二)拓展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路径

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承办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苏州标准化专家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重要职务和注册专家。积极对接国内权威标准化研究院所的国际标准资源,建立一批国际对口技术机构苏州联络站,畅通国际标准信息渠道,拓宽标准化活动路径。太仓市要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德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苏州国际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

(三)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支撑能力

建立国际标准信息化平台,持续跟踪国际标准化工作前沿趋势,及时通报国际标准化动态信息。发挥在苏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资源,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工作室,响应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标准国际化需求,对接指导相关工作。培养一批国际标准化注册专家及标准化技术组织专家,邀请熟悉国际标准化规则和产业技术的专家开设线上“国际标准学堂”,定期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培训。支持开设国际标准化同步实践课程,总结国际标准化工作典型案例,强化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撑。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政府应建立健全标准化组织构架,在重点行业规划体系中纳入定位清晰的标准化规划,切实提高标准化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各部门应强化标准化工作的部门责任,积极落实重大综合标准化项目。注重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政策保障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和专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国家、省、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强标准化工作考核力度,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三)完善资源配套

建立健全全市标准化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完善标准化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标准化发展专项奖励、扶持资金配套落实。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先进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等标准化主题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地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提升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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