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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递 >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468 2021-12-02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经营和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1.支持创新药品研发。对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本县产业化的创新药(除用于疾病诊断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分别奖励800万元、300万元,对用于疾病诊断的创新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补助。对已上市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再开发并新增适应症、功能主治、适用人群等的,择优单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2.支持医疗器械创新。对首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本县产业化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补助。对首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县产业化的创新型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评审后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补助。

3.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上市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在本县产业化的,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国内同品种前三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再给予奖励200万元;对新取得仿制药注册证书并在本县产业化,开展临床试验的,每个品种奖励300万元,未开展临床试验的,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支持开拓海外市场。对当年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经评选认定,每个品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已取得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当年新取得FDA、EMA、PMDA等市场准入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经评选认定,每个品种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推进产业做大做强

5.支持引进重点企业。对世界100强医疗器械制造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或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在我县设立地区总部,给予“一事一议”重点支持。

6.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链“链长制”,加快产业链资源整合、协同创新,推动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做大做强做优。持续推进生物医药制造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着力培育认定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积极打造“未来工厂”。

7.鼓励数字健康融合发展。支持信息技术与生物医药、医疗健康领域融合创新发展,鼓励搭建互联网大健康平台、AI+医疗大数据平台、数字化诊疗等智慧医疗平台,积极布局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和数字健康新服务。

(三)优化产业培育环境

8.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或合作建设生物医药领域的特色产业园区,积极引进孵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型企业、专业服务型企业等,加速产业要素专业化集聚,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园区。

9.加强生物医药人才引育。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用足用好德清人才新政,围绕我县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精准引才,鼓励企业自主培养职业技术人才,畅通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等级晋升渠道,完善人才配套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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