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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递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文登产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533 2022-01-11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登产业领军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文政发〔2018〕2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文登产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文登产业领军人才”分为企业创新类和科技创业类。文登行政区域内企业均可申报,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每个企业只能申报1名。已在我区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称号,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外专双百计划”,市产业领军人才(原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选,不再参加申报。

    (一)企业创新类标准条件

      1.人选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 超过55周岁,有重大科技发明成果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 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所从事研发领域符合产业创新发展 趋势,能够满足我区产业布局要求,对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突出,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

    (3)全职人选为近5年引进(2017年以后,含2017年),须与引进单位建立唯一劳动关系,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兼职人选须与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协议,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能够完成规定的合作项目和目标任务,并明确合同期内的工作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

     2.申报企业条件:

    (1)企业上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

    (2)具有以领军人才为核心,3—5名团队核心成员组成的结构合理、合作关系稳定、持续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团队;

    (3)建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有正常的研发 投入,能够为领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

    (二)科技创业类标准条件

      1.人选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有重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学历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能够引领我区相关产业发展,具有 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

    (3)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创业企业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拥有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创业团队,研究方向与创业项目紧密相关;

    (3)企业成立时间在3年以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企业用于设施投入、人员经费等方面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材料

     企业创新类填写《文登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企业创新类)》(附件1),并按申报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科技创业类填写《文登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科技创业类)》(附件2),并按申报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材料整理完成后,各企业按要求报送纸质版材料2份,电子版材料(PDF格式)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报申请,提交人选和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并组织专家对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项目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初步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政府进行命名并颁发证书。

四、支持政策

    (一)由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按照专家评审意见给予每名“文登产业领军人才”及所在企业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领军人才团队建设和项目建设。支持资金分两次拨付,获评后首期拨付60%,期满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40%。

    (二)对于全职人选,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三)领军人才在管理期内获评市级以上人才称号,并按“文登英才计划”规定可获得区级配套资金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资金支持和个人津贴。

    (四)“文登产业领军人才”列入区高层次人才库,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科技服务、创业培训等方面,对领军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并在领军人才居留落户、子女入学、家属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条件。

    (五)用人单位要大胆创新用人制度,支持领军人才在科研立项、团队组建、经费使用、评估激励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

五、时间安排

     2021年“文登产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自11月18日开始,截至11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2022政策.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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