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
创业类分三档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
创新类分三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入选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专项资金或2000万元创业引导基金扶持;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给予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最高支持1亿元。
对优秀个人和团队的资助名额不设上限。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规定执行。对在肥西落户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经营场地等方面的优惠支持。
符合市领军人才条件和标准,入选肥西县高层次产业领军人才,但未入选市级领军人才的,按照上述1、2项政策标准的50%予以补助。
对高层次产业领军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中符合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领军人才或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才标准条件,经评选认定的,按其在我县的个人贡献给予全额生活补贴,3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