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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创业浦口”人才引进计划

报名时间:2019-03-01——2019-06-01

报名已结束
报名时间:2019-03-01——2019-06-01 报名已结束
政策简介
        根据《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和《南京市关于优化升级“创业南京”英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部署要求,以及《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5〕45号)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9年度浦口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申报条件
“创业浦口”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浦口区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申报人须提供学位或学历认证。获得副高以上职称的须提供职称申报表、职称证书和行文批复。
(三)对在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可视同在宁“首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其不再担任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支持其“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四)对具有海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高管任职经历、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并落地本市、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高额融资等情形的,均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定。其中,新创业2年内吸纳备案社会风创投融资超过500万元的、获得“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并落地本区的,经认定,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
(五)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
1、“4+4+1”主导产业体系的要求,包括新型电子信息、绿色智能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和科技服务、文旅健康、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产业或其他;人工智能、未来网络、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
2、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3、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或其他符合浦口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二)项目入选后,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在宁博士后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投入创业项目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含技术入股)。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不得再申报本计划:
1、申报人已入选“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紫金人才计划”、“浦口区653人才计划”、“创业浦口”的;
2、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本计划或历年“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团队成员的;
3、同一年度的同一申报人,在不同的区(园区)以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
4、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2次的;
5、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
(四)下列人才项目,在“创业浦口”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
1、浦口区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2、创业项目已经实地经营或研发取得阶段成果,拥有较大的市场前景的;
扶持政策
(一)通过区级遴选认定的,给予不少于50万元初创扶持;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扶持,根据人才创业进度分期拨付。
(二)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三)所创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人才初创企业。
(四)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最高10%普惠奖励。
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19年度浦口区级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6月1日中午12:00。市级“创业南京”人才计划截止申报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中午12:00。
(二)申报方式:申报人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登录申报网站(www.chuangcheng.org.cn),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附件材料。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2、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计划书;
4、已在浦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尚未在南京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需提供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
6、其它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四)工作程序:
“创业浦口”在线申报——资格认定——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审定公示——发布入选名单——区级扶持——择优推荐市级——“创业南京”评审——市级扶持。
联系方式
刘先生:1382885392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