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般要求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能够填补国内空白,科研成果市场开发前景广阔。
(二)申报类型
1.人才科技创业专项:(1)应为科技孵化项目或已处于研发后期、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或具有高成长性的产业项目;(2)项目领衔人目前未在温州工作或在温工作未满5年;(3)项目领军型人才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法定代表人;(4)落户后,企业财政隶属关系必须在瓯海区;(5)核心团队架构合理,拥有较为成熟的技术研发团队与市场经营管理团队,项目核心团队中负责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经营的三位主要成员中,原则上要求至少2位全职在岗。
2.人才科技创新专项:(1)依托在瓯科技型企业,提出的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项目依托企业近年来科技创新与运行状况良好,为建设培养创新人才及其项目筹备充足的科研资金,提供必要研发设备;(2)申报人才所在单位应当成立1年以上;(3)领衔带头人应为近两年(2017年3月1日后)从市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全职来瓯海(服务);(4)领衔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尚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