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选尚未在寿光注册成立企业,掌握项目关键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合法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已具备产业化生产能力。
2.人选拥有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工作经历,或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且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4.创业项目需符合寿光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开发价值,商业计划书完整,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够产生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优先支持未在山东省内获得过各级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