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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人才引进计划”

报名时间:2019-03-13——2019-04-20

报名已结束
大赛简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推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开发党〔2018〕7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简称“星湖人才引进计划”或“星湖计划”)实施办法。
引进对象
       “星湖人才引进计划”以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加快集聚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推进产业发展、带动新兴产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重点引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创业创新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星湖人才引进计划”分自主创业类、企业创新类两大类。自主创业类主要面向来区创(领)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企业创新类主要面向来区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自主创业类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创业人才(团队)来南通开发区创办的公司成立3年内,完成工商、税务、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员工缴纳社保费。
       (三)主要申请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实际到账的货币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且实际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办企业服务。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 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四)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五)创办的企业应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企业创新类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
       (二)申报人应为近3年到南通开发区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引进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所在企业服务3年以上;
       (三)创新人才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5万元,且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优先支持全职创新人才;
       (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顶尖人才、省“双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已有创投机构投资,缴纳税收多、就业贡献大、有重大技术突破或人才(团队)特别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经区星湖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适当放宽人才年龄、学历、来区时间等限制性条件约束。
引进程序
       采取集中评审、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复评、“一事一议”等多种途径遴选人才项目。
集中评审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遴选:
       (一)申报。采用书面申报,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书,与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合订成册,由申报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人才科技局。
       (二)遴选。经资格初审、部门会审、技术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分、领导审核等程序,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1、资格初审。区财政局、行政审批局、人才科技局对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人才科技局重点负责核实申请人才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以及相关业绩证明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投资计划、资金需求、市场效益分析评估;区行政审批局重点负责审核企业资质、设立时间、申请人任职等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下轮程序。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回复申请人。
       2、部门会审。各初审部门向星湖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资格初审情况。视报名数量及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进入技术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3、技术评审。星湖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相关部门邀请5名相关行业的技术专家和投资专家,组织对人才项目进行现场询问、答辩及论证。主要对引进人才的个体素质、创新能力、拟实施项目先进性及产业化前景等进行技术评审。 
       4、实地考察。根据技术评审意见,确定拟考察人选。星湖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资助人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引进人才(团队)素质、项目基本情况、企业主体注册和研发投入情况、综合经济指标等。
       5、综合评分。根据专家技术评审、现场考察情况,采用百分计分法综合打分,确定拟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6、领导审核。区人才科技局根据星湖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将综合评分情况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三)公示。通过南通开发区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名单。根据公示结果,发文确定资助对象。
       (五)兑现资助。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签订《资助协议书》,同时函告项目引进部门,共同实施监督职责,区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下达资助资金。
扶持政策
       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给予1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或30-200万元科技创新项目经费资助,按规定享受生活津贴、购房补贴等扶持。已享受省、市人才计划同一项目资助的,给予50%配套,从高但不重复支持。
其他事项
       集中评审一般应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一)“星湖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 
       (二)人才(团队)基本情况:包括人才(团队)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顶尖人才或2000 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引进人才载体与引进人才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人才薪资证明、社保证明、个税证明、离职证明。
       (三)人才(团队)业绩情况:包括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创新创业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四)企业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企业注册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创业人才(团队)在创办企业的任职证明,企业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
       (五)创业或创新计划书:包括事业描述、产品或服务、阶段目标、营销策略、竞争与风险分析、管理、团队技能与人事需求、财务需求与运用、成长与发展等。
       申报表与其它所有相关材料合订成册。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创新创业大赛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遴选:
       (一)申报。有意向来区落户且符合南通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人才(团队)或来通三年内在南通开发区进行科技研发的创新人才均可报名参赛。
       (二)答辩。通过现场项目路演、专家提问等方式,评选专家组对初选项目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化成熟度进行打分,按总分排名决出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名誉奖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颁发特等奖。根据专家评分,提出创新创业大赛拟入围的建议人选。经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宣布大赛获奖名单。
       (三)资格复审。特等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如落户,直接具备星湖计划现场考察评选资格。其他名誉奖项目如落户,提交星湖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和筛选,复审通过可1年内保留星湖计划现场考察资格。
       (四)后期资助。落户的大赛获奖项目,结合大赛技术评审和星湖计划现场考察,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资助金额。经星湖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给予相应资助。
项目复评:打破“一评定终身”的评价模式,允许取得重大进展或关键突破的入选项目参加复评,复评流程按照
集中申报流程同步进行。5年内拥有1次复评机会,按较高等次兑现差额部分扶持政策。
对于突破关键技术、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创业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政策,经管委会批准后给予重点支持。
联系方式
黄先生:13828852190(微信同号)
附件
  • 2019年南通开发区星湖计划申报书(企业创新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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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南通开发区星湖计划申报书(自主创业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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