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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2019-05-17——2019-05-31
大赛简介

2019 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联合主办,深圳市各院校协办,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大赛以“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为主题,赛事从4月开始至9月结束,共包含启动仪式、报名、初赛、复赛、能力培养培训、决赛及颁奖等阶段。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

协办单位:

深圳大学  深圳技术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  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院  南方科技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技师学院

承办单位:

深圳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代表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1.在校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461-20195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461-2019531日期间毕业)。

以上人员只要在深圳有创业意向或在深圳登记注册初创企业未满三年,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即可报名参赛。

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登记注册)或于20165月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参赛对象需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在深圳进行登记注册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3.每个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5.参赛创业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弄虚作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

6.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18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赛程安排
  • 4月17日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同时启动报名工作。
  • 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可代表其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可直接报名参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参赛条件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 初赛采取专家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评审,各选出30个项目、60个项目进入复赛。
  •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在校生组前15名晋级决赛;毕业生组前30名晋级决赛。
  • 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选出一名代表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路演、创业导师沙龙、参观知名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参赛团队和企业的创业能力。
  • 决赛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两天进行比赛。在校生组前10名获奖,毕业生组前20名获奖。颁奖典礼预计9月下旬举行
大赛奖励

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情况如下:

在校生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20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10万元/名;三等奖6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30万元/名;三等奖6名,奖励15万元/名;优秀奖10名,奖励5万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