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工作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等各领域市级责任单位共同实施,具体程序为:
(一)受理申报。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按领域向相应受理单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各领域受理单位:电子商务由市商务委受理;港航物流由市交通委受理;金融保险由市金融办受理;文教卫体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受理;专业服务由市财政局受理;规划设计由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受理;时尚创意由市经信委受理;科技服务由市科技局受理;现代农业由市委农办受理。
(二)组织评审。2019年3月中旬—4月底,各领域责任单位会同相关单位邀请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名单。
(三)综合评审。2019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组建综合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建议入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审,形成综合建议入选名单。
(四)审定发文。2019年6月—9月,综合建议入选名单按有关程序审定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