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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

报名时间:2026-05-21——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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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加快建设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聚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现将2026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以下简称“甬江人才工程”)公告如下:

申报遴选安排

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引进支持制造业项目、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其中:制造业项目主要支持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新材料、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能源、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航空航天与海工装备等领域项目,助力打造一批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等前瞻性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主要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教育文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等产业;现代农业项目主要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与装备、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乡村运营与产业融合等。



申报类别

2026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分制造业项目、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开展遴选。

(一)制造业项目

仅限依托在甬企业申报,仅限创业团队类别。

创业团队项目

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本科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和成员计划来宁波创业,或来宁波创业(工作)不超过3年(2023年1月1日以后);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带头人和成员在申报企业中直接持有的在宁波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团队成员持股不少于2名。

(3)入选后在甬注册企业应为项目的主导运营实体(即非其他企业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并承担项目的核心研发、生产运营等职能),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支持期内团队中有一半以上人员须在宁波项目企业全职工作。

(二)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

仅限依托在甬企业申报,仅限创业团队类别。

创业团队项目

入选后在甬注册企业应为项目的主导运营实体(即非其他企业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并承担项目的核心研发、生产运营等职能),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其他申报条件与制造业创业团队项目相同。

特别优秀的创业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视情在年龄、学历等条件破格一项。


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投资促进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为:

(一)申报受理: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2026年6月至7月,申报项目采用分级分层方式,由相关单位开展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2026年7月至9月,邀请相关领域的科学家、风险投资专家和产业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采取书面、答辩或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评审。

(四)审定发文:根据遴选推荐意见和相关审查结果,按相关程序审定发文。


支持政策

甬江人才工程项目支持期一般为5年。

(一)制造业项目

对入选的创业团队按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按4:3:3比例分三期拨付。

(二)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

支持期内,对创新团队按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按4:3:3比例分三期拨付。


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只得申报同一类项目,不得多头申报,自2026年起累计申报不得超过3次。

(二)申报对象应慎重选择项目遴选赛道,如申报项目与所选赛道不符,将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

(三)申报对象应理性填写项目阶段任务目标。项目资助经费拨付进度将与阶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投入挂钩。

(四)入选团队在项目立项前,原则上不得变更团队成员。

(五)以下人员不得申报甬江人才工程: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国企、高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

2.国家、浙江省人才计划入选者(除申报团队项目外);

3.宁波市顶尖人才科技项目入选者;

4.宁波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

5.甬江人才工程(含引进类和培养类)、“3315系列计划”入选者及团队成员;

6.通过市本级“一事一议”直接引进的相关人才和团队;

7.未履行且未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各级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或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

(六)申报团队(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在申报系统中对相关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如不能按要求履行的,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七)申报团队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得申报甬江人才工程;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八)报送的申报材料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九)本公告未经授权不得随意编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申报联系人:肖先生(13826551531)


申报材料
  • 制造业项目-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20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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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项目-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2026)03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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