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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浙江嘉善出台疫情防控“关爱人才十项举措”

浏览量:1209 2020-02-12

各镇(街道)党委,县级有关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对嘉善县人才的关心关爱,支持人才创业企业平稳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及人才企业作用,特通知如下:


1. 全力保障在外人才安全返善

对全县市级以上高端人才及其创办的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摸,准确掌握人才返善考虑、行程线路、身体状况和企业复工打算等重要信息。在高铁站、高速路口等重要交通卡点,要根据前期对接的人才需求,落实相应用人单位或主体平台负责接送。对在嘉善县没有固定住所的高层次人才,由各镇(街道)和相关用人单位妥善安排隔离居住,并做好日常生活服务。


2.加强对人才企业的服务指导

充分发挥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机制作用,结合机关干部驻企服务机制,选派一批优秀干部担任全县人才企业联企干部,帮助指导抓好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平稳复工复产。及时推送与人才及其企业相关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政策规定和办事信息,积极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补助政策,帮助有需要的人才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迟缴纳社保等工作。


3.减免人才企业房租

由国有资产建设或经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两创“中心”和具有科技创业创新功能的园区,对入驻的市级高端以上人才创业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4.优化人才创业项目扶持

对于“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创业项目,在扶持期内的,期间如涉及考核评价的,可根据人才项目实际需求,相应顺延3个月。对于入选第四届“梦想中国·智汇嘉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注册落户(到岗)时间期限,在原先基础上延长6个月。


5.加快人才奖励资金和扶持政策兑现

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企业和专家第一时间充分享受相应资助补助和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创业企业向遭受疫情的地区捐赠本企业产品,其成本在创业资助资金兑现时,可以计入投入或销售额核定范围。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才创业企业,对其投放市场的产品要加大政府优先采购扶持力度,对其申报各类人才科技项目和人才企业激励评优视情予以重点支持。


6.切实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

优化县人才公寓申报流程,把好审批入住关,做好县人才公寓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切实保障管理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对已入住县人才公寓,且在嘉善县企业工作的人才,减免3个月房租。


7.加强外国专家服务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程网上办理,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暂时取消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同时,暂时取消“延期业务须在许可届满前30日提交”的限制,用人单位可在许可届满前在线提交延期申请。


8.强化对人才的防护关爱

积极创造条件向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才赠送口罩、消毒水、体温计、手套等防疫用品。落实人才医疗保障举措,解决人才就医后顾之忧,对有特殊需求的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


9.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加大网上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供给,指导人才企业开展网上招聘,及时对接省内外高校开展网上校园招聘活动,帮助缓解用工短缺。指导人才企业用好援企稳岗政策。


10.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的以捐资捐物、联系物资、加班生产等多种形式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人才和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并给予一定形式的表扬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人才认定标准由《嘉善县人才分层分类目录》确认。上述措施由嘉善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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