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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浙江绍兴:诸暨检察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意见》

浏览量:777 2020-02-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主动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全力维护诸暨市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结合诸暨检察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畅通服务通道,切实保障诉讼权利


推行在线诉讼模式


浙江绍兴诸暨1


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采用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远程询问证人或者被害人、视频连线开展认罪认罚具结、远程庭审等非接触方式办理案件,采取电话、邮寄、视频、网络等形式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在最大限度降低接触风险的同时充分保障办案程序落实到位、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浙江绍兴诸暨2

群众诉求通道


浙江绍兴诸暨4

网上服务大厅


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和检察服务热线,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畅通12309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热线、网络举报平台、视频接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群众诉求渠道,24小时接收群众控告申诉,实现疫情期间信访“零次跑”、业务办理“一键通”,依法维护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对因疫情可能导致的涉法涉诉信访,及时受理,依法妥善处理。


启用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


充分发挥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网上单轨制协同办案优势,实行网上移送案件材料,移交涉案财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


二、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定


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


从严打击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故意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暴力伤医,妨害公务,贪污、侵占、挪用疫情防控款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快捕快诉,从重处罚。建立公检法涉疫情刑事案件实时信息共享通报机制,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会商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办理。


依法保障民事诉讼权益


积极引导评估因疫情爆发对已签订合同履行的现实和潜在影响,正确把握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依法妥善高效办理因疫情引发的旅游、住宿、贸易加工等民事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及涉及疫情防控的物资采购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妥善办理涉及疫情防控的罚款、拘留等方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避免产生行政争议。


切实开展公益诉讼


重点调查野生动物保护、生鲜和肉类市场检验检疫、医疗废弃物处理、防疫用品流通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为疫情源头防控提供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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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努力促进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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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来源: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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