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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浙江金华:义乌人社局、财政局发布返义员工保障政策,除补贴路费外,招录新员工补助1000元!

浏览量:1283 2020-02-24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工作,2月16日,义乌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推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非公企业,在我市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


对于企业包车。对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市政府全额补助。


对于自行返义员工。对2月22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义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全额补贴;对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企业员工,减半补贴。


对于自驾返义员工。在2月22日前返回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贴,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减半补贴。


对老员工带新员工来义的。经义乌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贴政策。初次来义求职人员可享受三天免费食宿。


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员工,由政府组织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负责接送,包车费用由市政府全额保障。


除上述补贴之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非公企业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5人以上的,每人补贴5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


我市非公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义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止。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义乌市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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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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