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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湖南长沙:宁乡县人社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援企稳岗工作

浏览量:680 2020-03-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宁乡市出台《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八条措施》,市财政“真金白银”加大保障力度,全力支持和推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水电气费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2月、3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费用按10%的额度进行补贴。

 支持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性用房且无租金违约拖欠行为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

 支持招工稳岗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社保补贴

 支持税收“减免缓”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申报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资料不全的容缺办理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三个月。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疫情期间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税费种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缴纳等情形不予加收滞纳金,免予税务行政处罚

 支持社保“减免缓”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疫情期间,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实行先收后返不影响缴费个人的权益。相关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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