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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递 > 《济南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浏览量:431 2022-01-17

    2021年12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济南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为方便公众更加客观、全面和深入了解《实施意见》,简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如何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打造黄河流域最优人才服务生态,如何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更直接、更优质的服务保障,这是济南市亟需破解的重要课题,也是济南金融业责无旁贷的使命担当。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实施我省“人才兴鲁”战略和济南“新时代人才强省会”战略,加快济南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紧紧围绕打造人才创业创新集聚高地的目标,深入学习借鉴深圳、广州、宁波等城市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济南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一揽子金融支持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持续为人才和人才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金融服务,支持人才和人才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推动各类人才在助推产业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引擎作用,为加快打造“五个济南”“五个中心”提供强大人才智力支撑。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支持对象、政策举措、组织保障四个部分,对纳入我市人才分类目录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纳入各区县(含功能区)和开发园区人才计划(人才工程)的人才及其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具体措施包括:

    (一)优化银行信贷服务。

    一是加强金融资金保障。每年优先安排不少于10亿元规模的再贷款额度,定向用于支持人才企业,且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LPR加200个基点;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发行“人才债”,募集资金定向支持人才企业融资。二是开展人才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指导银行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提高人才企业首贷获得率。三是加强投、贷、保、担联动。通过债权、股权、增信相结合的方式,为初创期人才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四是完善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对合作银行针对人才企业开展的“人才贷”业务,1000万元贷款额内超出一年期LPR利率部分给予60%贴息;对人才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创新活动的贷款,单个人才不超过1000万元,单一企业不超过5000万元,在备案后发生风险形成实际损失的,由市县财政对损失部分的70%按规定比例进行补偿。

    (二)加大直接融资支持。

    一是引导促进股权投资。在中基协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非关联人才企业,投资时间满2年,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二是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实施“荷尖行动”上市培育计划,每年新增上市、挂牌人才企业3-5家。三是提高债券市场利用水平。鼓励人才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双创孵化债、知识产权质押债等融资债券。

    (三)强化人才保险支撑。

    一是加大保险保障力度。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人才企业开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提高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软件首版次保险等产品承保额度和风险容忍度。二是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鼓励试点单位开发“创业企业研发设备损失保险”“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责任保险”“高层次人才人身保障保险”等创业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从试点单位投保上述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比例进行补贴,对省级及以上人才创(领)办的企业按保费10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和“泉城产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领)办的企业,按6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8万元。

    (四)完善其他金融支持。

    一是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发人才创业创新产品,为人才企业采购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创新保理业务。二是强化政府性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人才企业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政府性担保公司,给予贷款金额0.8%的补贴。三是建立人才特色金融服务机构。探索设立3-5家“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试点,统一挂牌,设立人才业务窗口,配备人才业务团队,为人才或人才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四是开展人才企业金融辅导培训。“一户一策”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对人才企业实施全方位辅导。定期组织人才金融培训。

三、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实施意见》主要亮点

    (一)政策发力全面。一揽子措施涉及再贷款、发债、保险、资本市场、基金、地方金融组织等各金融业态和细分领域,最大程度整合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力量,加快构建投融资体系,为人才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助力。

    (二)金融工具惠企力度更大。例如,再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0个基点,较国内其他城市政策相比降低了100个基点。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的政策措施,与其他试点城市相比,我市政策保障更实、覆盖范围更广。

    (三)本地特色明显。对“人才贷”业务进行贴息、探索设立“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试点、开展人才企业金融辅导等措施,都是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的创新举措。

2022政策.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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