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参赛

官方媒体

微信公众号

APP下载

APP下载

在线客服

客服杨女士

资讯速递 > 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

浏览量:2614 2021-01-28

       政策指出,“五年投入38亿,引才育才100万”。具体来讲,就是实施“5531”计划,即:5年内引进和培育国内外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产业化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50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300名,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1000名;引进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类人才(D类)10万名(其中参与“双创”人员不少于2万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型人才(E类)80万名;海外人才5万名。总计吸引约100万人才。

       人才分类

       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符合鼓励类岗位需求人才、外国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优秀青年人才三类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陕西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

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E类人才:实用型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

       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区

       (一)丝路英才计划

       在深入推进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千人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需要,实施以“5531”计划和城市合伙人为核心的西安丝路英才计划,更大力度地引进各类人才。

       建立人才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对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参与双创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人才(D类),根据项目规模给予每人一次性2—5万元项目资金资助。

       (二)多元化引才机制

       强化项目聚才、社团荐才、专场招才、中介猎才、以才(团队)引才等多渠道引才方式,形成西安多元化引才新机制。

       设立引才"西安伯乐奖",对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每引进落户一名A类、B类、C类人才,共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人才中介机构引进D类人才按每名给予1000元奖励。

       企业引进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动态支持机制

       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重点,支持西咸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人才聚集区”和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聚集区”建设,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和动态支持市区联动机制,确保人才引进来、留得住。

       把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及“一对一”服务。将高层次人才的创新产品及时纳入《西安市创新产品目录》,并对前两年采购高层次人才创新产品的企业,给予采购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设立创新创业评价指标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核心成果的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其企业或成果在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奖励300万元。

       在政策执行期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400万元、450万元和800万元。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科技企业及辅导券商分阶段按专项政策给予补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一)加快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支持市域重点高校加快“双一流”大学建设,签订合作协议,实行“一校一策”政策;支持西安文理学院更名升大,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技能型人才培训机构面向产业和行业开设适用性专业,培养适应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人才和技能人才。

       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高级人才与高校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家可兼任大学教授。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事业单位等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视规模和成效一次性给予设站单位30—100万元资助。

       支持市域高校根据市场需要面向产业行业设置专业,地方企事业单位提供实训基地,建设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和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新增100家创新能力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创新基地。鼓励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西安举办或永久性落地,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支持境外机构在西安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市政府或相关开发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合作伙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二)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

       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城市管理、政策制定、行业规划等参政议政的渠道与机制。

       培育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开设企业家讲堂,培育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管理者驾驭市场和管理企业的能力。

       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选择若干家市属中小企业开展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试点。

       每年评选10名有突出贡献企业家和20名优秀新星企业家,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奖励。

       在西安电视台开设“企业家风采”专栏,在西安日报开设“时代弄潮儿”专栏,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人才培养三大计划

       实施"百名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经营管理、金融服务、教育医疗等领域,每年遴选培养10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的项目资助。

       实施"百名双创新星"计划,每年通过"双创"竞赛活动选拔和培育10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大学生)人才,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给予每人2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实施"百名管理人才培训(交流)计划",每年遴选100名左右相关岗位的业务管理骨干赴国外进行学习培训,赴国内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

       (四)加快培养"西安工匠"

       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整合市属公办技工院校,组建西安高技能人才技师学院;支持西安市域内技工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推动我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等与国际知名职业学校、国际知名企业等合作共建若干特色院系或专业,打造西安技工品牌。

       监理企业、科研机构高层次专业人才在市属高校、职业学校担任双师型教师的鼓励激励机制。

       未来五年,每年重点建设5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10名首席技师,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力争到2021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0%。

       对新取得国家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3000元补贴。组织开展“西安工匠”和“西安工匠之星”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各类全市性高技能人才技能大赛。

       鼓励各类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并给所在企业奖励10万元。

       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

       (一)创新薪酬绩效机制

       对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留市区部分的相应额度,在政策执行期内给予对应额度的全额奖励。

       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可单独制定绩效工资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不受编制限制。

       科研人员承担企业科研项目所获收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研经费绩效奖励、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改革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薪酬办法,国有企业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对企业引进人才所支付的薪酬,可按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

       对于高层次人才优秀创新项目,市区两级政府投资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及评审情况,可给予100—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并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收取股息收益,特别重大的项目经科学评估后最高可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公司推荐的科技企业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发生逾期风险时,按照代偿金额的50%给予合作金融机构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单户单笔最高500万元;科技企业贷款中涉及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给予最高20万元贴息补助。提高科技保险补贴比例,高端科技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60%进行补贴,每年每户企业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三)建立高层次人才荣誉制度

       设立"西安英才奖",对在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30—50万元奖励。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少于10名,其中对获特别贡献奖的个人,给予150万元的奖励。

       对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四)加大人才安居保障

       建设专家公寓和人才园,联合用人单位采取各种形式解决高层次人才阶段性住房需求。A类人才可免租入住1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我市工作居住满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且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将房产证办理到A类人才本人名下后,产权赠予个人;B类人才可申请领取总额70万元的购房补贴,5年内按年度核发;C类人才可申请领取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年;D类人才可申请领取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高可补贴3年;E类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优先予以保障。

       (五)提供优质生活服务“绿卡通”

       对A、B、C、D类人才,实行优质生活服务“绿卡通”制度,在医疗、子女就学、落户等方面实现“一卡在手、处处绿灯”。多渠道为创新创业人才营造宜居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活环境和配套服务。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按相关法规政策予以优先照顾,简化办理入学、转学相关手续。每年为A、B、C类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和1次专家疗养;每两年为D类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建立高层次人才诉求“直通市领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中的问题。

政策原文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894100c8-0b09-48dc-9d53-a52ddae060d8.jpeg

点赞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