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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递 > (太仓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735 2021-10-28

一、适用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我市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用人单位及其引进培养的产业人才。涉及的用人单位范围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评价认定。相关产业人才主要包括四类:

1.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

2.领军人才:太仓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江苏省“双创计划”(不含双创博士)、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的各级领军人才(团队),以及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

 3.重点人才:博士研究生、外籍A类高端人才。

 4.紧缺人才:硕士研究生、太仓自主申报入选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以及纳入我市紧缺专业目录的本科人才。

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各层次的人才,参照相应类别享受政策待遇。

二、主要举措

(一)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双创扶持

1.项目资助。对入选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扶持;创业类项目资助最高上浮50%,单个项目最高上浮至1000万元;创新类项目资助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镇区)

2.优化评审。开辟项目评审绿色通道,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人才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免去技术评审,直接进入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面试环节。强化以赛代评,“创赢太仓”全球创业大赛每年定期举办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专场,建立大赛获奖项目与人才评价、人才服务贯通机制,前三等奖项目可享受太仓科技领军人才免评直落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3.校地双聘。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身份”优势和地方的服务优势,支持在太高校、科研院所为领军人才提供教授岗位,按照实际支出50%进行补贴,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单个用人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在太高校院所)

4.基金助力。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科创人才培育基金等子基金投向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人才项目,并实行差异化考核,对投资决策程序规范的项目实行容错管理。(责任单位:市资产集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各镇区)

(二)强化更有吸引力的人才激励措施

 5.高端人才奖励。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和其他对产业发展或前沿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年薪高于40万元的,符合条件可申请按个人薪酬的5%~20%给予每年最高4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镇区)

 6.产业人才特贴。突出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提升用人单位话语权,人才特贴评定向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倾斜,每年给予一定自主认定名额,每人最高补贴15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7.首年生活补贴。世界知名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毕业生首次进入我市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提升“首年生活补贴”待遇。其中,硕士生提升至5万元、博士生提升至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镇区)

8.人才荣誉激励。根据企业发展贡献程度、引才育才成效等情况,每年综合评选表彰一批人才企业家、优秀HR、CTO,优先考虑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并纳入太仓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优享计划进行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苏州公积金中心太仓分中心)

(三)构建更有融合力的人才发展平台

9.实施人才培养平台提升计划。深化产教融合和“双元制”培养,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院校围绕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合作建立产教融合联合体、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在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设置太仓人才奖学金,吸引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来太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0.实施高端创新平台领航计划。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立项的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引进的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纳入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进行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镇区)

11.实施专业科创平台倍增计划。整合知名高校、创投资本、专业中介组织等力量,加速打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化科创载体,形成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对新获评苏州市级以上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平台的,奖励额度提升50%,并将其运营管理团队纳入人才乐居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各镇区)

(四)打造更有支撑力的人才服务高地

 12.空间要素支持。鼓励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生产性研发项目用地(Ma)提高开发强度,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容积率可提高至3.0以上。对于人才集聚、研发投入和研发产出较高的,其使用的工业用地配套用房比例最高可提高至总计容建筑面积30%。对于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集生产、研发、中试、检测、销售一体化发展的优质企业,可实行工业、研发、商务、商业(含人才公寓)复合利用方式供地。(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镇区)

 13.人才乐居保障。全职在太工作的顶尖人才,最高给予500万元购房补贴。自主培育的各级领军人才,最高给予300万元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人才、紧缺人才,优先配租人才公寓。优化人才乐居保障体系,充分满足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全职在太工作人才乐居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

 14.子女入学便利。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子女可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重点及以上人才子女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就读上海、苏州大市范围内非公立学校的,按学费实际支出50%给予最高每年2万元补贴,享受期限最长3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5.创新氛围营造。支持举办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各类人才活动,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会议论坛、项目路演、高技能大赛等活动,按实际活动支出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三、其他事项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试行,试行期2年,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承担。本措施与我市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所涉资金按原列支渠道和分担比例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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