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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1166 2020-11-17

晋政办发〔2020〕8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深化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加快开发区国际合作 园区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 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及省委、省政府 《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有关 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 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 织实施,坚持开放合作、创新共享,坚持产业主导、创新合作,坚持 规划引领、分步开发,坚持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拓展合作领域,优 化政策环境,创新合作方式,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各市重点开发区, 大力推动吸引目标国或地区的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国际合作 园区聚集,在全省建成一批新兴产业集聚、营商环境最优、全面对 外开放的品牌示范园区,把开发区打造成为我省构建内陆地区对 外开放新高地的先行区。

 (二)发展目标。国际合作园区是规划布局在开发区内、以目 标国或地区为主要合作对象、以利用外资为主、以“区中园”模式开 发建设的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平台。加快我省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 建设,构建更高标准开放合作平台重要载体,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 经济重要阵地,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2020至2021年,山西转 型综改示范区争取创建1家国际合作园区;到2025年,力争大同、 晋中、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国 家级开发区各创建1家国际合作园区;到2030年,力争其他6个 省级重点发展的开发区各创建1家国际合作园区,全省共建11家 国际合作园区,使国际合作园区成为利用外资、转型升级、绿色发 展、引领带动区域对外开放的示范区。 

二、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管理服务职能。省、市两级政府将依 法能够下放开发区的审批、规划、土地、环保、执法等管理权限下放到位,特别是外商投资审批、管理、服务等方面事权要应放尽放、放 管结合、优化服务。不具备下放条件的,要优化申报、审批环节,保 障开发区国际合作相关工作高效开展。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开发区与地方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基 于大数据的高效监管模式,完善守信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体系。 (责任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各市政 府,各开发区)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完善一体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涉及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 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 度实行“一网通办”。推动企业专属网页与各开发区系统对接,优 化信息互联共享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认真落实国家外资新开放领域安排。对照外商投资负面 清单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外资新开放领域安排具体方案,鼓励外资 投资基础设施、商贸流通、设施农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建筑 业、能源产业等领域。落实外资的各项保护措施,清理和取消资质 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确保外资企业 同等享受各项助企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四)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标准,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实施贸易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推进进 出口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拓展可追溯商品种类。在符合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大型快递企业设立快件中心,支持快递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渠道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太原海关、省邮政管 理局) 

三、提升开发区国际化承载能力 

(一)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国际合作园区的合理布局,组织有 关开发区以目标国或地区为产业合作目标,充分研究外方的投资 环境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认真 编制国际合作园区规划建设方案,做到与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的 有机衔接,将双方优势产业和要素资源相结合,高标准建设专业 化、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合作园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自然 资源厅)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动有关开发区根据目标国或地区 产业转移趋势和投资意向偏好,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建 设标准化厂房、公共服务平台和人才公寓、人才社区,打造宜居宜 业的生产生活环境。支持园区建立展示中心、贸易平台,帮助目标 国或地区的先进产品、先进技术拓展中国市场,以市场吸引优质企 业落户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有关开发区管 委会) 

(三)健全创新服务功能。支持开发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 密切合作,积极创办以开展国际产业合作为目标的科技孵化器、众 创空间、研发中心。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激励 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创新 人力资本入股办法,鼓励企业实施股权分红激励措施。支持开发 区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引导基金和国际产业合作发展基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 

(四)强化国际化人才要素支撑。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 “一卡通”试点,实施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工作、在华停居 留、永久居留等措施,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 道。简化商务人员、高层次人才出入境签证手续。营造有利于人 才集聚的制度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外事办、省公安厅) 

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一)开展多层次国际合作交流。有关开发区和市、县(市、区) 政府积极争取参与多双边经贸活动,建立完善互访机制和友城关 系,务实开展经贸、投资合作、文化等友好交流活动。与合作国家 的政府部门、贸易投资促进部门、商会或行业协会、著名跨国公司、 科研院所以及中介等机构深入对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备 忘录或合作协议,合作内容要务实可行。各地政府和有关开发区 具备条件时,可通过在国外建立招商网络、派驻招商人员、聘用商 务代表等方式,开展境外联络、咨询、服务,深挖当地产业合作机 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投资促进局)

 (二)坚持引进外资外智并重。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引 进外资的同时,加大引进外智工作力度,做到引进外资外智同部 署、同推进。要依托现有外资企业平台,引进培育人才、技术和管 理团队,发挥好外资外智的综合效应。瞄准合作国家或地区世界 500强和国际行业龙头企业,承接国内现有外资企业产业转移,开 展产业链定向招商,通过落户一家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关联公司,构成一个新兴产业,尽快集聚一大批优质项目、龙头企业、高端研 发机构。(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三)坚持绿色集约发展。加大对环保、节能等领域产业的招 商选资,引进层次高、理念新、带动作用明显的绿色项目。大力发 展循环经济产业,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围绕现有主导产业打 造全链条产品体系,实现产业链内物料、产品的循环利用,全面提 升开发区可持续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测体系,明确 能耗和环境准入门槛,严禁不符合节能环保、生态环境要求的企业 入区。(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 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五、国家级开发区率先创建国际合作园区

 (一)创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中德合作园区。坚持“世界眼 光、国际标准、山西特色、高点定位” ,探索建立与德国政府和相关 机构的合作联络机制,结合我省原材料和产业优势,引进德国技术 领先的企业,重点打造四大产业聚集:半导体产业、先进装备制造 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合成生物。采用“龙头企业+配套企 业”的产业布局,重点引进和服务好龙头企业,同时吸引配套企业 和联合研发机构入驻。建造一个开放包容、绿色低碳、智慧创新、 循环发展、产城融合、转型升级的中德合作园区。(责任单位:山西 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太原市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二)创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航空国际合作园区。抢抓 国家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的战略机遇,通过引进落地德国轻型飞机 研发制造、比利时轻型航空发动机军民融合制造、美国传奇飞机制造、美国艾尔飞斯克航材制造等项目,规划建设大同经济技术开发 区通用航空国际合作园区。依托大同现有通航产业基础,深入与 德国、比利时、美国等国交流合作,逐步扩大外资利用规模,不断提 升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大同经济技术开 发区,大同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创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国际合作园区。利用晋中 地处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优势,引进国际化资本、技 术、人才、项目等资源要素,以中欧班列为载体,与武宿保税区联 动,重点打造以中鼎物流园为核心载体的陆港型合作园区,支持中 鼎物流园申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和进口汽车整车指定查验场 所载体;支持在智慧城4号创新创业基地等众创空间内,开展多个 跨境电商实体间有效协作,与电商平台、海外供应链企业间形成更 具规模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提升外向型经济牵引和对外开放的能 力,成为晋中融入“一带一路”的战略支点和加快对外开放的示范 高地。(责任单位: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市政府;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四)创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日光机电国际合作园区。加 快推动与日本东京大学合作的超高速机器视觉项目从技术研究进 入生产应用领域。推动与石川工作室在高端人才教育基地建设和 纳米微晶陶瓷领域形成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加快打造集零部件与 组装、光通信、光电子零部件、精密刀模具、工业机器人等一体化的 富士康全球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围绕光机电产业链,吸引集 聚国内外光机电产业龙头企业,打造集光通信、液晶面板、半导体、光芯片封装测试、精密刀模具、大数据等于一体的国际性数字光机 电产业集群。(责任单位: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城市政府;完成 时限:2025年底前) 

(五)创建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德国际合作园区。以打 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为定位,结合长治现有制造业基础和 德企合作关系,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 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加强与 德国等国家的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和企业合作,打造集开放、创新、 共融等功能为一体的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德国际合作园 区。(责任单位: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治市政府;完成时 限:2025年底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 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注重总结经验,在体制创新和政策 实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 境。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国际合作园区具 体评定工作,对符合有关规划、选址科学合理、体制机制健全、合作 内容务实、产业特色明显等条件的评定为国际合作园区,并下达评 定文件。各市要高度重视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积极支持有条件的 开发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把建设国际合作园区作为构建内陆地 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落实。有关开发区管委 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项目小 组,研究有关政策,统筹开发区资源,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立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 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 精神,建立与商务部定期联系机制,争取商务部支持,利用商务部 对外联系渠道和资源,支持我省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加强与我省 签订友好省州(县)关系的国外省一级政府的联系,将双方合作向 推动具体产业、具体项目合作方向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 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市财政适时增加支持开发区发 展专项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向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倾斜,重点支持国 际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重 大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四)积极引进和培育人才。探索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 策,注重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吸引和集聚国际化管理和科技人才。 探索利用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园区与院校合作机制,注重培 养高端人才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加强对各类人才的培 育,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储备丰富的人力资源。(责任单位:省人 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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