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最高资助2000w,深圳龙华区企业技改、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开始啦!
浏览量:1688 2020-11-19
龙华企业技术改造资助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 1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需是龙华区规模以上企业。
3、对于投资额 500 万以上的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技改投资纳统的予以优先资助。
4、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5、项目已完工。
6、获技术改造资助 200 万元以上企业需承诺 3 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资助的次年、第三年对获得资助 200 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开展查验评价。
1、已完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技术改造项目资助:
(1)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1 亿元以下的,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 50% 给予资助,最高 500 万元; (2)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1 亿元以上的(含 1 亿元),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 10% 给予资助,最高 2000 万元。
2、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企业上年度所缴纳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的 50% 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 3 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资助 100 万元。
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申请市级配套资助的企业不受该条限制)。
3、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4、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应填报上年度12月的工业定报数据)。
1、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 200万元以上的(含 200万元),按项目投入总额的 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200 万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 200 万元以下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 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元。
3、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财政资助额的 50% 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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