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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浏览量:485 2020-11-25

一、“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的有利条件和战略机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持续加大。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2018 年中央政治会议上提出了“六稳”,把“稳就业”放在首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指出“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发力。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报告释放了减证便民、社保降费、待遇调整等政策信号。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两项指标首次被纳入省高质量考核体系,充分体现各级政府对人社工作的重视,同时,省、市出台的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对促进人社发展也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

(2) 存在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1.就业创业方面。一是供求双方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由于技能人才短缺造成用人单位“用工难”,另一方面由于求职者就业预期过高出现“就业难”;二是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三是部分贫困劳动力、大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招聘条件限制,难以实现稳定就业。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减费降税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未参保、部分参保现象依然存在。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社会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压实。

3.技能人才方面。贫困劳动者参加就业培训意愿不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出台后,培训工种受限制,企业职工岗位提升培训进展不均衡;小微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重视不足,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总量不高。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建设领域依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工程层层专包、分包问题严重,欠薪事件发生时,主题难以确定,为劳动监察调解带来很大阻碍;劳动监察联动指挥中心尚未建设完成,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难以实现。

(三)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当前内外部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际上看,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并未消除,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并无消退迹象,各项因素给就业创业、社保征缴、劳动关系带来不利因素,部分外向型企业面临减产甚至破产,员工失业风险不断增强;从国内形势看,产业结构调整、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叠加,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口老龄化及机构改革等也给人社工作带来新挑战;从区情来看,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主要经济指标好于预期,高质量发展步伐依然稳健,为就业创业、社保扩面提供了一定空间,但富民增收、脱贫攻坚、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仍不容小觑。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门,人社工作关乎人民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十四五”期间,我们要进一步审时度势,科学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形式挑战、用足用好政策机遇、坚定服务理念,努力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

二、“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保、六稳”工作任务,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前列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十四五”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稳就业、促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按照统筹城乡的思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局势。“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1.落实促进就业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有关政策,坚持“稳”字当头,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以及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加大扶贫车间认定工作,鼓励全区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实施政府托底安置就业,积极开发社会治安、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500人。推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科学预算、依规合理使用就业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2.完善就业工作机制。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大力宣传初创补贴、租金补贴、富民创业贷款贴息等创业优惠政策;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升级机遇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加快实施校企对接合作模式,鼓励全区重点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依托“春风行动”“职等你来”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搭建全区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精准对接,简化程序,岗位直达;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主渠道作用。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工作体系,加强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劳动保障维权等综合服务;促进农民就业创业,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十四五”期间累计转移42万人。扶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扶持5000人。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和各项服务举措,形成及时有效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送岗位、送补贴、送温暖活动,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实施托底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健全创业服务机制。根据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进行创业项目的征集、筛选、整理并及时向公众发布。以创业项目吸引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创业服务小分队和专家咨询团,为创业者协调解决创业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持续开展送项目、送资金、送服务活动,促进成功创业,加强富民创业贷款贴支持力度,年均发放贷款2000万。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深入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引导成功人士返乡创业。

(二)持续完善社保体系建设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4.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互衔接,常态化推进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上级部署,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基金防范失业风险制度改革,持续积极稳妥实行稳岗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和防范失业风险积极作用。完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配套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

5.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开展社会保险扩面执法专项行动的力度,将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扩面重点,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提高参保缴费率。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促进低收入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工作。

6.提升社会保障的各项待遇水平。及时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而调整的正常机制,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相联系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完善有关职业康复诊疗规范和职业康复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

7.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持续深化“321”基金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内控执行力,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和预测预警。督促经办机构切实加强和完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探索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防范社保基金风险。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8.做大做强职业培训。健全职业培训体系,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十四五”期间,累计培训各类群体2.5万人。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推进多元化、多体制、多类别的技工院校均衡发展,整合技工院校资源,加强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打造技能培训品牌,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持续开展送培训、送技师、送政策活动,扎实推进校企合作。

9.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产业发展方向,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深入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组织做好各类专家选拔和推荐工作,构建覆盖重点领域、行业分布合理的企业科研人才支持体系。

10.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高端职业和技能、新兴职业和技能、长周期技能和前瞻性技能开发。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建立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技能类院校为基础,政府引导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艺精湛、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及评价机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所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已建立工会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逐步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同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预测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

1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庭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效率。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大基层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力度,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员专业化、职业化。

13.加强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和网格化管理为主线,突出执法维权和服务企业“两个重点”,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实现监察方式由被动执法向主动预防、执法形式由单纯维权向维权与服务并举、监管范围由城市为主向城乡统筹、监管内容由劳动标准向劳动关系运行全过程的“四个转变”。

(五)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14.进一步夯实公共服务平台。依托项目招引,高标准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服务平台,着力打造涵盖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扎实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基层平台的人员、场地、设施配备,强化基层平台服务业务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就近、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完成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100%。

15.不断加强基层平台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力量,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不断提高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待遇。

16.持续优化窗口服务。继续深化人社系统行风(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人社服务,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完善、更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各项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窗口布局,加快推进窗口、大厅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加大岗位示范作用。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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