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三角镇拟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单位名单公示(202011)
浏览量:749 2020-11-26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中府通〔2020〕1号)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0年11月符合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共3天(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邮政编码:528445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角分局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三角镇拟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单位公示名单(2020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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