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抚州市关于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方案》工作的通报
浏览量:655 2020-11-27
根据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抚州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方案》(抚府办发〔2020〕32号)工作要求,市职转办对今年“放管服”改革二十四条任务的牵头单位所负责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分类整理,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精简行政审批
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进展情况:全市工改工作阶段目标基本完成,七类项目中审批时限最长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5个工作日。印发了《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办法(试行)》、《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分类制订项目审批流程图,全程推行并联审批。不断完善和拓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功能,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一窗”。
存在的问题: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一窗”建设推进速度较慢,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还存在体外审批现象等。
下一步打算: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协同平台与工改系统的对接;推进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一窗”建设,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到系统进行,杜绝线下审批、系统外审批、先审批后补录等行为;加快推进“多评合一”改革,推动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对已经整体规划、地理空间确定、产业定位明晰的开发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各县(区)要积极推行区域评估,形成区域化评估成果,对进入已实施区域评估符合适用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单项评估。
2.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进展情况:推动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基本完成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等市本级自建业务系统的办件数据汇聚,实现办结事项名称、时限可追溯。完善抚州市大数据平台功能,市本级自建业务系统已基本实现了数据互通,可共享数据12.3亿条。全市共发布应用互联互通接口154个,数据资源目录近3000项,提供接口共享调用服务181万次。
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推广了“一窗式”系统运用,但是由于大部分部门业务系统为省级自建系统,省级层面尚未实现“一窗式”系统与省级自建系统完全对接,信息互联、数据共享还无法有效应用。目前我市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等三个市本级自建系统与“一窗式”系统的对接只是实现了办件信息的数据汇聚,未实现系统融合,还未实现真正意义的“一网通办”,对部门具体办理事项审批流程也做不到实时监督,“一窗式”系统应用效能没有全部显现。
下一步打算:分别在年底前完成医保、明年一季度前完成公积金和不动产系统与“一窗式”系统深度融合,全面实现市本级自建系统办事窗口“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有效加强对业务部门审批过程实时监管。
3.规范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务信息办〕
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明确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体制和技术架构的通知》和编制《2020年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表》,在全市实施政务信息化计划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七统一”和技术标准平台设施等“七统一”,确保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准统一,底层互通,防止重复建设。对于无法实现与政务云中心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信息系统,原则上不批准建设。二是加强信息化项目审核验收。2020年1月至今,市信息办共审核了57个项目总预算22015万元,共审减了4415万元,审减金额占预算金额2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和落实未共享数据的项目不予验收的规定,严把审核关。
存在的问题:存在部分核心业务系统省级层面或者国家级层面进行了集中,数据无法回流到地市一级的问题。
下一步打算: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有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部门,特别是涉及业务办理系统建设的部门的指导,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系统重复建设、标准不一、数据不通。二是加强与省级大数据中心沟通衔接,并对接入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的政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根据各部门使用需求,筛选出有价值的数据,并指导部门加以应用。
(二)优化营商环境
4.推进企业“一网选中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进展情况:严格按省工作要求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部署实施工作,认真组织梳理全市中介服务资质及事项,全市(含县区)共梳理出525个中介服务事项并完成了事项的录入。
存在的问题:各县(区)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分工不明确,县(区)间中介服务事项数量存在不统一的现象。
下一步打算:按全省统一部署,加速全省统一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部署实施,实现“一网选中介”。督促各县(区)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要明晰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导,加快推进中介服务资质及事项的梳理及录入,做好政策宣传,严格按要求做好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的运营及管理。
5.建立政务与水电气接入服务联运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进展情况: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服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配置供水供电供气相关事项流程及审批材料,为投资项目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推动水电气部门工作人员直接使用不动产集成服务平台进行人工对接,完成过户资料下载,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同步更名。
存在的问题:由于电气部门系统管理权限在国家级,实现系统对接需要报上级同意后才能实施,供水业务系统现处于开发阶段,不动产登记中水电气更名还不能实现网上同步办理。
下一步打算:加强与供电供气供水部门间工作沟通,争取明年一季度实现水电气业务系统与不动产集成服务平台对接。
6.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进展情况:已初步完成市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东乡、南城、乐安、金溪、宜黄、崇仁、南丰、广昌的数据迁移至抚州市云计算中心,并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了与保障性住房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身份证等12项信息的数据共享。目前共完成了4316笔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不见面申请、审批,线上线下合计发放了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8137份,已利用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等技术,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大厅共完成了房屋转移登记66笔。
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住建部门的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信息证照,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民政部门的殡葬火化证明,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等未按要求接入电子证照系统应用等。
下一步打算:加快建设全市不动产集成平台。10月20日前完成移动端系统在市本级上线试运行;10月30日前完成县(区)不动产系统和数据库迁移至云计算中心;11月30日前完成10个县(区)集成平台上线试运行;12月31日前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上线试运行。
7.提升破产办理效率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进展情况:一是深入领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草拟了《关于建立抚州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会商市政府成立抚州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年内出台府院联动机制的正式文件。二是编制了《抚州市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印发《关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抚州市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企业合法合理诉求,共办结抚州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来件3件。
存在的问题:破产案件审结率不高,审理破产案件的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破产管理人的专业履职能力、水平良莠不齐,破产企业的管理不规范等。
下一步计划:加强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案件审理力度,着力提升破产办理效率。
8.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进展情况:在新冠疫情期间,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全面启动“绿色通道”。将货物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分别提高至20万元、60万元,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至200万元。继续推进小额零星项目协议定点采购,对协议到期的市本级印刷定点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11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78家2020-2021年度木制家具、竹制家具、金属家具采购供应商。
存在的问题:目前网上商城尚在省级筹建阶段,有关分网建设规范性文件尚未下达。
下一步打算:按照省财政厅部署推进非招标采购方式电子化交易工作和部署推进网上商城建设。
9.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局〕
进展情况:8月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惠企政策专题宣讲活动的通知》,协调20个市直重点单位及各县(区),抽调相应的业务骨干组成立了11个政策宣讲团,采取一对一入企宣讲的形式,共走访企业近千家,当场帮企业答疑问题425个,汇总收集100多个问题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下发给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9月底开展了联合督查。
存在的问题:部分职能部门和县(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
下一步打算:按照《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对县(区)营商环境开展评价,及时发现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用好营商环境“通报制”,倒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提升。
10.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的工作,及时梳理现有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及时修改废止。起草《抚州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办法》(已呈报市政府研究),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面推行电子金融保函,不见面开标试点、远程异地评标加快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推广履约、农民工工资电子保函。
存在的问题:部分县(区)远程异地评标占比不高,推进工作较为缓慢。
下一步打算: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加大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1.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进展情况:积极争取设立海关监管区—抚州海西保税物流中心(B型)。认真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服务热线的接听和微信交流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60多户重点外贸企业参加了全省 “单一窗口” 网上业务培训会。 1-8月我市出口实现100%提前申报,出口整体通关时间0.64小时,优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执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实现提前申报容错机制的完善。
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市当前没有任何陆地口岸、港口口岸和航空口岸,也无任何口岸作业场站,因此,目前我市尚不具备条件“在口岸作业场站推动货物装卸、仓储理货、物流运输、集装箱设施交接、费用结算等各环节实现单证电子化和物流无纸化”,也无法“实现口岸相关市场收费的“一站式”办理和查询”。
下一步打算:高标准建设保税物流中心的物流电子信息平台,达到在货物装卸、仓储理货、物流运输、集装箱设施交接、费用结算等各环节实现单证电子化和物流无纸化。继续做好我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工作。
(三)激励创业创新
12.营造包容普惠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2014年-2017年组建的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疫情期间收集了解创新创业平台就业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用工困难,截至目前,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孵化企业和团队减免房屋租金共计117.8万元。二是出台了《抚州市支持企业高素质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抚州市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市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评审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培相关政策。下发了《关于提高企业引进的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标准的通知》,2020年度新增3个高管子女和1个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三是开展省“双千计划”、“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申报,重点对意向性人选申报事宜进行跟进调度,共有67位报名参加第一批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继续加大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选派人才开展服务的工作力度;承办了江西抚州专题调研及2020 年第一季“经专数字论坛”暨“EMIC 学术沙龙活动”,全国30余名专家来抚开展交流。
存在的问题: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不多,人才引培管理还不够完善。企业与合作单位专门签订人才引进协议较少,有的也不规范。
下一步打算:做好创新创业平台培育认定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引培相关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选拔培养一批市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推荐申报一批省“双千人才”。
13.便利企业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抚州市推广运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平台覆盖面,提升注册率和首贷率。全市11个县(区)及抚州高新区均与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签订了科贷通合作协议,科贷通风险补偿金达到4900万元,率先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科贷通”县(区)全覆盖。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审批绿色通道。
下一步打算:切实强化信贷投放,全力稳企业保市场主体。持续开展企业帮扶,全面加强企业融资服务。狠抓企业上市挂牌,深入推进“映山红”行动。大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不断拓展“两山”转换通道。全力以赴防范风险,全面促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4.全面推进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进展情况:针对改革模式不统一、法制保障不完备、部门监管碎片化等问题,通过宣传、培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一窗式”办理,持续在优化登记注册流程、缩短登记审批时限、压缩行政审批时间上下功夫。通过打通“中梗阻”,把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压缩为1个工作日,努力实现“即时办”。
存在的问题:“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改以前的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为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变五证为一证,市场监管变相承担了以前五个窗口的工作任务,窗口人员存在不足。日常的注册登记工作任务繁重,没有时间调查了解企业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下一步打算: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及时优化登记流程和业务系统,充实所需人员等软硬件配置,采取全流程事项标准化、线上线下“一窗式”办理、打破数据信息壁垒等措施,全力巩固和推进“压缩开办时间”改革。 添置证照打印自助设备。
15.建设企业注销一窗受理平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进展情况:企业进行注销的环节不管是简易和普通注销都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江西)免费公告,降低注销费用。企业简易注销“简上再简”。深入研究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流程,去繁从简,取消不必要项,合并同类项,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材料更简约,程序更便捷,让简易注销继续“瘦身”下去。
存在的问题:企业对江西企业网络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注销专区系统了解和掌握使用不够,快速上手较慢,很难在第一时间熟练使用该软件进行业务申报。
下一步打算: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安排业务骨干一对一服务企业。持续优化网络服务平台,规范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操作流程。加大企业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模式宣传推广力度,使“一次不跑”改革真正惠及广大创业者。做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准备工作,为下步全面推广打下基础。
16.实行企业“信用+监管”模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进展情况:一是将正常市场主体标识为绿色,按其违法次数和轻重采用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分别予以标注,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主体,开展有差别化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对守信企业,减少“双随机”抽查比例,将失信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市、县、分局三级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做到移出必查,从严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措施,先后牵头起草了三份由30多个部门联合签发的失信企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相关实施细则,对市场监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存在的问题:目前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尚未落实到位,涉企信息归集系统分散在多个部门,没有形成合力,例如市场监管部门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改委有“信用抚州”,政务服务局有“互联网+监管”平台,司法局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下一步打算: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区域市场秩序突出风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失信企业信息推送,做好失信信息在市场监管各项业务系统嵌入工作,全面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大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相关领域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17.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进展情况:一是市本级下发《关于公布市直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账号的通知》,将原43个执法部门用户名调整为36个,并及时对外公开。督促各地各部门调整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两库信息,开通实时办理执法证通道,确保入库执法人员执法合法性。二是市本级印发了《关于公布抚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各县(区)也相继印发本地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了“互联网+监管”事项全覆盖,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公正性和科学化水平。调整后,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273项调整为 861项。
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进展情况:目前已引进江苏润桐嘉业、浙江创智、抚州亿佰利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抚州,江西子轩、江西众邦等正在办理进驻手续,以抚州高新创业园为中心,我市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雏形正在形成中。
下一步打算:拟继续做好外地机构本地化、本地机构品牌化工作,为我市重点产业协助提供专利导航、专利布局等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托管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全面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量质提升。
19.完善多元解纷系统。〔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进展情况: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今年年初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将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律师、司法鉴定整合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设置了公证、律师、鉴定、法律援助等窗口,对窗口进行了充分授权,公证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实行了 “一窗式”办理、“只跑一次”等改革。目前,宜黄、东乡、南丰三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进驻大厅。
存在的问题:由于部分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场地限制,当地的法律服务中心未进驻大厅。
下一步打算: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20.推进纳税便利降低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推广包括登记、发票和行政许可等10大类293项全程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推行包括信息报告、税务认定和证明办理等7大类95项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业务清单。二是房土两税已实现了合并申报。三是开展下调增值税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宣传,指导纳税人应享尽享,2020年1-8月共计减免各项税费39.62亿元。四是拓展多元化缴税费渠道。全市税务系统共设实体办税服务厅28个、自助办税服务厅3个、农商行自助办税网点3个、邮政双代网点11个、自助办税终端136台。五是建立了12366知识库管理系统,收集税收业务热点,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及时更新12366知识库。
下一步打算:进一步优化办税事项和资料报送,做好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做好宣传下调增值税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指导纳税人应享尽享。持续更新咨询知识库和热点问题集。
(五)改善社会服务
21.规范实体办事大厅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进展情况:一是市政务服务中心建成1.3万平方米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建设大厅,全面统一规范工作人员着装和服务用语,推进除出入境和交警外共有38个部门1104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基本实现市本级“一门式”服务;二是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进展有序。东乡区、宜黄县、广昌县、南丰县、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基本完成,乐安县、资溪县政务服务大厅预计年底前搬迁新大厅,金溪县新政务服务大厅处于打地基阶段。
存在的问题:临川区、黎川县新政务大厅建设仍停留在规划图纸阶段。
下一步打算:协调推动临川区、黎川县、金溪县完成新政务大厅建设,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
22.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信息办〕
进展情况:针对98种由市本级核发的证照批文,组织技术专家,采取集中学和一对一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培训,实现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33个部门91种证照批文的同步签发系统部署,74种证照批文的存量数据电子化。同时,协调接入省148种省级电子证照,涵盖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行使证等高频电子证照,为下一步推行“无证办理”提供支撑。
存在的问题:存量纸质证照数量大,短期内全部转换成电子证照难度大;县(区)电子证照推进缓慢。
下一步打算:督促市本级各部门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核发的证照批文全部实现证照电子化。同时,指导部门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用电子证照。
23.推进更多事项“一链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进展情况:以“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梳理出了第一批13个可复制推广事项,目前推动“入学资格”“医疗报销”“企业开办”“婚孕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动产抵押贷款”等7个事项实现“一链办理”。
存在的问题:“一链办理”事项的推出是以数据的互联互通互享作为基本前提,实现更多事项的“一链办理”就需要高质量的可用数据。但是,当前部分部门业务系统无法实现与市大数据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市大数据服务平台中的数据还存在时效性较差等问题。
下一步打算:本着由易到难的原则,以证照电子化梳理为契机,逐步攻破其他6个“一链办理”事项数据壁垒,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各县(区)复制推广13个“一链办理”事项。
24.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信息办〕
进展情况: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社会事务、投资项目、市场准入三个综合“一窗”和公积金、税务完成系统部署。各县(区)已于8月底完成线上线下好差评部署。截至9月初,全市已产生149824条评价信息,“好差评”满意率99.97%,列全省第三。
存在的问题:部分使用省级以上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还未实现与省“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医保、不动产两个市本级自建系统还未完成线下“好差评”设备的部署。
下一步打算:按要求加快推进省、市级业务系统系统与“好差评”系统部署。
二、工作要求
从“二十四条”改革任务进度来看,总的来说,大部分牵头部门都能够主动加压、认真履职、真抓实干,有效地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协同推进政府持续转变职能,积极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但是,少数部门也存在大局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够、工作落后等问题,特别是对标省发改委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近期出具的2019年度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我市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第10位(其中第三方评列第7、企业评列第10、部门评列第6),仅高于景德镇和赣江新区,19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排名分别为:企业注销第1、执行合同第1、获得电力第1、开办企业第2、办理破产第2、办理建筑许可第4、政府采购第4、获得用水第5、获得信贷第5、登记财产第6、市场监管第6、招标投标第6、政务服务第7、知识产权第7、获得用气第8、跨境贸易第10、包容普惠创新第10、劳动力市场第10、纳税第12,纳税、跨境贸易、包容普惠创新、劳动力市场等指标方面短板明显。这些都需要我们及时加以改进。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抚州摘掉“八九不离十”落后帽子的必然举措,是抚州换道超车、跨越发展的动力源泉。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有力有效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坚持守土尽责。坚持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营商环境一级指标排名靠前的牵头单位要戒躁戒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以建设全国政务服务一等省份为目标,争取推出更多创新成果。
三是要强化督导落实。政策落实、服务改进、政策优化,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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