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大观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浏览量:934 2020-12-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打造大观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持续优化皖事通办、企业开办、项目服务、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领域服务举措和业务流程,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内需潜力,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便利度,打造更具吸引力和支撑力的“四最”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皖事通办”
充分利用“皖事通办”、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互联网办件、“互联网+监管”、“小微权力监督”等云平台,重点聚焦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
1.建好用好“皖事通办”平台。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加快建设“皖事通大观分厅”,推进线下实体大厅和线上大观分厅的深度融合,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
2.完善中介服务平台。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继续梳理上线“套餐式”服务事项,拓展“套餐式”服务范围,逐步推进各类法人事项在移动端和“皖事通办”平台的办理,打造安全放心的中介平台,让办事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网购式”的服务体验。(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社会中介机构)
3.推进政务“三级全覆盖”。全面推进三级服务大厅的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培育并推出一批“文明大厅”、“满意窗口”和“服务明星”。提升大厅硬件建设水平,配备高拍仪、评价器和必要的自助设备。开展全面的信息化和政务服务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网络办件能力,提升政务服务形象。(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三级服务大厅)
(二)提速企业开办
以“五减行动”为抓手,在“减材料、减成本、减环节、减跑腿、减时间”上持续加大改革力度。
4.升级完善并联审批系统。依托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线审批平台,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加快招商成果落地和转化。(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
5.开展“四电”行动。围绕建设“数字安庆”、“智慧政府”,全面落实大数据战略,以信息化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云签、电子印章和电子材料库等“四电”建设,推行企业设立、登记无纸化网上办理,推动数据壁垒向数据共享转变、序时审批向容缺审批转变、被动办事向主动服务转变、碎片化服务向一体化服务转变,实现企业开办“一次申请、一表填报、一套材料”、“零跑腿、零成本”。(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
6.实现全流程代办服务。组建企业开办服务中心,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投资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企业落户所需的工商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开户“五环节”行政审批实现“一站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和代办员,对涉企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专职人员承办”,让企业“只跑一趟腿、只接触一个窗口和一个专办员”,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所有事。(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投资服务中心)
(三)提升项目服务
以项目落地为首要目标,不断健全服务机制、问题协商机制,深化投资软环境,使企业落得下、安得稳、行得远,推动大观经济高质量发展。
7.实施项目并联审批模式。大力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办理模式,修订《大观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实现并联审批办理,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于重大项目,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主管部门提请区政府,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召开项目并联审批专题会议,对企业备案、规划、环评、安评、消防等流程开展联合审查,实现项目审批压缩至市四最办规定的时间以内。(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大观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大观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科技局等区直部门,项目落地的乡镇街道或平台)
8.深化项目联系企业机制。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充分发挥“县干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每月至少一次到对口联系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常态化高效服务。“四送一服”工作专班服务企业常态化,帮助企业解决土地、资金、用工、技术等生产要素问题。各乡镇街道平台、区直有关部门在“四送一服”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牵头部门: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观经济开发区、大观新城建设管理局,区有关部门)
9.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继续推行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集中调度和分管领导分块调度相结合的调度机制,加大“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县干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套班子服务、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客商,县级领导带领服务团队实行“全过程、兜底式、一揽子”服务,全面协调解决企业从开工建设到投产运营过程中征地、通水、通电、通气、融资、用工等事项。(牵头部门: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
(四)加大扶持力度
10.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依据安庆市招商激励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出台项目招商政策,从用地、税收、人才、技术、融资等方面为企业进行全要素扶持,及时兑现各类扶持奖补政策。(牵头部门:区招商中心,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
11.重视安商亲商工作。适时组织政企、政银企、企业家联谊会、专题招商会等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对企业重大活动,区四大班子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全程服务。区政府设立“安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区直各部门要围绕企业家交通出行、子女入学、健康医疗、落户落地等各方面需求,出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亲商安商措施。(牵头部门:区投资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
12.完善金融平台建设。引进产业基金,对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进行帮扶。推进融资平台(金融超市)建设,引进更多金融机构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引导金融机构推行融资事项线上办理。适时召开政银企对接会,线下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13.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根据企业需要搭建各类专业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现场招聘、综合性招聘、校企精准对接等活动。完善技能培训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妇联、区残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完善执法监管
14.严格实行“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严格执行《安庆市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充分保障企业安心生产。从源头帮助企业消除建设和生产风险及隐患,保障企业不停建、不停工、不停产。公安和司法部门在企业实行分包联系制度,及时排除强装强卸、强行供料、强行承包工程等一切干扰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非法行为。(牵头部门: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大观公安分局等全区所有执法部门)
15.构建“互联网+监管”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全区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编制工作,健全咨询及指导机制,采取建议、示范、公示等方式,确保监管数据实时动态更新。(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全区所有具有监管事项的部门)
16.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服务能力。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各单位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信用信息。强化信用监管,选择不少于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承诺工作,签订信用承诺书;选择不少于5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扩大公共信用信息产品应用,创新应用场景,并形成信用惠民便企案例;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事项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牵头部门: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依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区有关部门应当在市场监管领域依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依托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六)优化政务服务
18.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最小颗粒化事项实施清单,建立与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协调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五减”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牵头部门: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19.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政务服务区、乡街、村居“三级全覆盖”工作,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公布各层级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等服务方式。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探索“不打烊”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0.完善“好差评”体系。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行评价,全面汇集市场主体评价信息,建立差评办件反馈、整改、监督和复核、追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对政府部门及人员的相关考核。赋予企业家对审批和执法部门评议权,适时召开企业家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活动,让企业评部门,促使其优化服务和改进作风。(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和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建立统筹推进的领导体制。建立调度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对涉及全区营商安商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协调、定期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力量组建大观区“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要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建立协同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和跟踪督查机制,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区直各部门要对照《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结合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本部门的贯彻落实计划。
(三)加大宣传推广。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政策宣讲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先进典型案例推广,不断提升宣传引导的力度和效果。加强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广泛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共同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推进。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设立年度招商引资“安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奖项,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区各部门要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与市级条线部门的跟踪衔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针对实际工作差距和不足,深入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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