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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大同镇农创客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浏览量:481 2020-12-22

为引导和培育一批有知识、有活力、有创业精神的青年创业者投身乡村建设与现代农业,不断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新动力,推动乡村人才和产业振兴,充分发挥青年创业者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生力军和排头兵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扶持对象

大同镇域范围内的青年创新创业者,包括涉农(含农旅融合等农业衍生行业)创业者、非涉农的电商创业者以及其他创新性领域的创业者。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富有创业激情;

2、45周岁以下,学历不限;

3、从事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为企业法人、电商店铺的独立创办人;

5、企业或电商店铺注册地为建德市大同镇。

二、扶持政策

(一)公共服务

1、由大同镇农创客指导中心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以及政策、管理、法律、会计等相关咨询服务;协助有成熟项目的创业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相关事宜,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2、入驻大同镇农创客中心,可享受前两年免租金、免水电的优惠政策。享受农创客种植基地免费使用五年的优惠政策。

3、为涉农创业者提供种养殖展示基地和产品展示阵地,集中展示农创客种植的本地特色农产品,协助农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4、为有仓储需求的电商创业者,协助解决仓储问题;同时可享受合作快递公司优惠的快递费用,降低物流成本。

5、相关政策优先考虑:镇级优先安排相关扶持项目;优先考虑发展党员,每年给予农创客一定比例的党员发展名额。

(二)资金补助

1、贷款金融支持,由部分合作银行提供提高信用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优惠服务。另外,政府按贷款利息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补贴租金优惠政策,创业者租用办公场地及仓储场地,按面积进行补助,每个平方补助50元/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3、给予电商创业者一定的快递补贴,单个网上店铺每年实现上行销售1000单以上开始补贴,每单补贴1元,每个店铺申请产品上行销售快递物流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年。有多个网上店铺的企业或电商按单个网上店铺进行补助。

(三)资金奖励

1、农副产品销售企业在当年度农副产品类销售额达到100万-1000万(含)的,按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达到1000万-3000万(含)的,按销售额的0.6%给予奖励;达到3000万-5000万(含)的,按销售额的0.7%给予奖励;达到5000万以上的,按销售额的0.8%给予奖励。(另销售大同镇区域公共品牌农产品的企业及电商店铺按1.5倍标准进行奖励,区域品牌运营公司除外)。新注册农产品商标,每只给予1000元的奖励。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积极参与电子商务专业村创建,新开设一家淘宝或天猫店铺并销售本地农产品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一年销售额不少于20万元),一次性奖励5000元;非涉农淘宝天猫店铺当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已开设淘宝、天猫店铺的电商创业者,将注册地址变更到大同镇,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3、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对新招引注册在大同的跨境电商企业或本地企业新发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且有进出口实绩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当年度跨境电商出口额达到80万美元以上或进口额达到15万美元以上,按照超过部分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4、鼓励发展限上服务业企业,限下企业经培育达到限上企业标准(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一次性奖励2万元;连续两年在统计库内且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达到20%以上的,再奖励2万元。

5、鼓励发展文创农业,将文化创意融入传统农业,相关创意得到当地政府认可,且最终在本地农产品上运用的,根据创意内容经评定给予1—3万元奖励。

6、鼓励通过发展民宿、农家乐等推动乡村旅游,以农旅融合形式实现乡村经济发展,项目正常运营后,按照床位数和餐位数进行奖励。床位数达到10张以上,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餐位数达到30人以上的,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7、鼓励农创客组织举办沙龙、大赛等活动,根据活动影响力经评定,给予活动经费的30%-50%的奖励。

8、被建德市商务局认定为电商直播人才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9、获得建德市级及以上先进农创客荣誉的,按级别给予一定奖励,建德市级奖励5000元,杭州市级奖励20000元,省级奖励50000元,国家级奖励100000元。

三、附则

1、当同时符合镇级相关奖补政策条款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在细则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创业者出现违规经营、虚假申报或重复享受奖励补助,则对奖励补助款进行追回,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镇级及以上项目和奖励。

3、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暂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或继续执行。

四、兑现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按项目申报文件要求,向大同镇农创客指导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2.审核。镇农创客指导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及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3.党委会研究。将拟奖励补助内容提交党委会专题研究。

4.资金拨付。拟奖励补助项目及资金经审定后,由镇农创客指导中心会同镇财政所下达资金拨付文件,由镇财政所拨付给奖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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