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关于申报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和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的通知
浏览量:716 2021-01-12
各镇乡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怀柔园管理委员会、相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16〕15号)、《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及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怀科发〔2017〕12号),现组织资金申报工作。
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请申报企业按照附件一至附件四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按照附件五至附件七的相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需要整页打印或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29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怀柔园管理委员会所属企业申请需经中关村科技园区怀柔园管理委员会出示意见,镇乡所属企业申请需经镇乡政府出示意见),各相关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正反页打印后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科委。
报送地址:怀柔区湖光小区24号(怀柔区科委)创新发展科(211室)
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暂无记录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