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关于印发《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人才 优租房管理办法补充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644 2021-04-0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乐业 环境,推动区内重点企业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加速人才集聚,助推 产业发展,根据《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相 委办〔2018〕71号)文件精神,结合《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 人才优租房管理办法》(相元办〔2020〕42号),拟在现有政 策基础上,对区内部分重点企业放宽人才优租房申请条件,给予 人才优租房政策支持。
一、申请要求
符合以下两类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放宽人才优租房申请条 件:
(1) 注册、纳税均在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的四类企业: ①由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专家主要创办的企业;②通过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申报获评的各级科技领军人才企业;③高新技术企 业;④年度纳税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 经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各局(办、中心)认可且通 过人才办审核的其他单位(个人)。
其中,符合第(1)类情形的,申请人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 科;符合第(2)类情形的,根据相关局(办、中心)认可情况 确定。
如房源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的人才入住,可根据申请单位纳税 贡献、科技含量、产业带动,以及引进人才层次、人才引进时间 等要素对人才进行排序,实行轮候分配。
二、申请流程
1. 资格审核:承租单位(个人)填写《相城高新区(元和 街道)人才优租房资格审核表》,附佐证材料,交由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相关局(办、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其中:招商局 审核纳税贡献企业资格;科技人才局审核各级领军人才企业、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各局(办、中心)审核各自推荐的单位(个人) 资格并报人才办确认。
2. 申请办理: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承租单位(个人)向相 城髙新区(元和街道)人才办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材料申请办 理人才优租房。具体材料、租金、租期及租住要求参照《相城高 新区(元和街道)人才优租房管理办法》(相元办〔2020〕42 号)执行。
元和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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