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丽水】关于印发《2020年莲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量:600 2021-06-30
2020年莲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0 年莲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市场主体、群众关切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以“10+N”便利化行动为抓手,对标先进找差距,深化改革促提升,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绿色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一、致力强基固本,推进“10+N”便利化行动
1. 提升“ 企业开办”便利度。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日办结改革,企业开办平均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内、手续压减至3个。全面推行线下建立“企业开办专窗”,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领取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盘设备等所有事项。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成本,实现公章刻制和税控盘设备(含首年服务费)免单服务。
2. 提升“ 建筑许可”便利度。积极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线上审批,推进水气报装管理系统外线联合审批功能,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出台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逐步缩小事前审查的项目范围。深入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完善综合测绘改革线上审批工作。
3. 提升“ 获得电力”便利度。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限压减至35天以内,其中小微企业电力接入总时长不超过15天。分类提供低压接入容量标准,降低企业用电报装成本。
4. 提升“ 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积极推行全省水气报装管理系统,落实《浙江省供水和燃气报装接入技术导则》。
5. 提升“ 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深入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与纳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网上共享。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实现不再重复测绘。建立法院涉及的土地审判信息公开、第三方投诉等工作机制,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6. 提升“ 获得信贷”便利度。配合市银保监分局积极推广应用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强化银企供需对接和企业信息共享,推动抵押登记线上办理,助力企业融资“线上办”减少“线下跑”,有效缓解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企业融资覆盖面、便利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7. 提升“ 纳税”便利度。持续推出改革举措,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20小时以内。持续推广电子税务局,力争实现网上办税率提升至85%。持续推广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深化平台应用,力争实现全市企业纳税人平台激活全覆盖。年底前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比例超过60%。
8. 提升“ 执行合同”便利度。深度发展智能化建设,持续用好浙江法院对外委托信息平台,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依法公平、公正、高效审理涉知识产权司法案件。
9. 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 。研究建立办理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破解破产程序启动难、审限长及破产重整成功率不高等问题。
10. 提升“ 企业注销”便利度。健全企业注销平台,全面对接相关部门数据,提升数据传输质量。改革清税证明环节,提升注销效率。
11. 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提升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审判点,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加快构建特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
12. 创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指数。从群众和企业办事角度出发,用量化指标评价事项办理的便捷程度,建立集智能评价、自动生成、可追溯、精准化的事项便捷度指数,按事项、部门、县域定期向社会动态发布群众办事便利度指数。
二、致力公平有序,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清单知晓度。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2. 全面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按照竞争中性原则要求,全面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 营造公开透明的外商投资环境。全面实施2019年版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和服务。
三、致力纾困解难,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1. 完善涉企服务常态机制。深入落实“三服务”活动,持续推进“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活动。加强政策宣讲,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认真落实省市减负政策,力争全年减轻企业负担5亿元以上。推进政企沟通“五大机制”落实完善。深化要素式审理模式改革,压减劳动争议处理时间,降低企业解决纠纷成本。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实施人力资源产业提振工程,加大力度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
2. 巩固和拓展减负工作成效。抓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顺利落地,持续做好减税降费落实工作。完成“五减”减税任务0.6461亿元,降本减负4.83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一年。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进电力价格改革,规范用电用水报装服务收费。推进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推动所有产业及惠民政策奖励全部通过网上在线审批、在线公示、实时分析,实现产业奖励兑现公开透明、网上“刚性兑现”、全过程“最多跑一次”。 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强化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3. 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对缺少抵质押物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强化信用担保力度,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给予信用担保,到期后发生代偿的,不计入代偿率考核。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精准服务重点拟上市企业,抢抓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机遇,乘势而上,争取“早申报、早上市”,助推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4. 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加大科技创新券扶持力度,发放科技创新券100万元。推进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力争1家以上综合体进入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和培育序列。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力争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2%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以上。提高全社会R&D投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水,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
四、致力规范执法,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利用平台大数据资源,加强与省级通用平台、省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互联互促,进一步集成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在线风险监测预警常态化,“信用+风险”的多维度分类监管模式实效化。完善统一执法标准,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531X”工程,扎实推动生态信用体系建设。以激励为导向,推进“信易贷”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
3. 健全招投标制度建设。进一步协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完善招投标制度,深入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4. 完善企业、企业家权益维护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护航企业发展“蓝剑”专项行动,健全充分保障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合法权益机制。创新执法法式,完善执法机制,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五、致力优化供给,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全面实现个人、企业、机关内部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动“一件事”提升、扩面和标准化,深化政务服务创新,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
2.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持续迭代升级“浙里办”,建设完善统分结合的运营体系。2020年底前,“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达到0.2万。打造政务服务2.0平台,推动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全面推进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秒办”。
3. 优化政府采购服务。优化“政采云”功能,完善反向竞价、在线询价交易流程和纠纷解决机制。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推动“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提升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能力。
4. 全面优化公共资源供。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推进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协调发展的格局,提高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满足更多经商创业人员子女就学需求。健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实现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开展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指标监控与考核工作,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六、致力特色改革,创新提升评价能力
1. 配合市级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借助评价查找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促进各部门对照问题抓整改,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力度,加快在相关业务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缩短环节、降低成本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促进营商环境短期内实现较大改观。
2.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七、致力协同联动,强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
1.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考核督查,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宣传推广,总结提炼形成一批营商环境领域的经验。
2. 全面对标先进。各部门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以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加强自身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完善,优化提升,在重点指标、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实现新的突破。
3. 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构建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运行机制,凝聚工作推进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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