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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592 2021-08-21

       一、提高认识,增强对“246”产业集群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深刻理解“246”产业集群发展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制造业造就了宁波的经济实力,是宁波参与全球竞争的最大优势。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是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巩固和提升制造业发展优势。“246”产业集群是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也是全市下一个万亿增量的主要阵地。必须深刻理解建设发展“246”产业集群是我市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和实现路径,是展现宁波担当,服务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重大行动。

  2.切实增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246”产业集群发展的责任感。科技是国之利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深刻理解“246”产业集群是新时期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科技创新是推进“246”产业集群建设的战略支撑,是引领“246”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时代把科技创新推到了历史舞台中央,科技工作必须与“246”产业集群建设同频共振,必须承担起“支撑得住、引领得起”的时代使命,在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当中努力交出科技系统的高分答卷。

  3.切实增强贯彻落实“246”产业集群发展任务部署的紧迫感。面向“246”产业集群发展的战略部署,科技创新必须强化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坚定不移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在“研发大投入、创新大机构、关键新技术、发展新主体、人才新梯队”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跑出加速度,努力形成生态优、主体强、动能足、活力旺、队伍精的科技创新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市创新投入、创新资源、创新产出等主要指标显著提高。

        二、实施研发大投入,持续引导更多资本投向“246”产业集群

  4.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研发导向,将企业创新能力指标列入小升规培育入库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服务行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研发辅助账,争取每年新增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400家以上。鼓励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加快引进科技创新团队,提升研发能力,争取企业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实施研发大户培育计划,引导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省级以上高水平研发机构,R&D经费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数量达120家。

  5.强化高校院所研发投入。鼓励高校、研究机构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建设甬江实验室、中试设施、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研发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力争全市高校、研究机构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超过25%。

  6.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研发。成立总规模50亿元的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设立由民营资本牵头、以支撑企业科技创新为发展目标的科技银行。优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项目。完善科创板上市计划培育库和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推动优质科技企业在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及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全市集聚天使投资机构(人)达到600家(人)以上,天使投资可投资本400亿元,科技银行、科技担保机构达15家,累计挂牌、上市企业达3000家。

  7.强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导向。健全竞争性分配与普惠性支持、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投向“246”产业研发创新。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抵扣等支持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将享受减免税收优惠的经费用于研发创新。

  三、建设创新大机构,持续打造支撑产业发展的战略力量

  8.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研究院集聚区。在高校、研究院等创新资源密集的区域,谋划布局甬江科创大走廊研究院集聚区,按照产城创融合、科创优先的建设思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的作用,布局建设甬江实验室、中试平台等科研设施,集聚全球一流的研究院、创新平台和创新人才,以轴带面共建共享,形成以研究院集聚区为主,若干个集聚区配套的“1+N”的科技创新地标,力争甬江科创大走廊研究院集聚区建设一年有势头、两年有形象、三年有成效。

  9.优化研究院总体布局。坚持“存量优化、绩效导向”原则,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已落地研究院,优化研究院研发、转化、孵化功能,开展研究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以成效倒逼研究院发展,提升研究院支撑服务“246”产业集群能力,全市累计建成研究院100家,力争10家进入全国一流研究院行列。面向“246”产业集群细分领域,对接北京大学、天津大学、中国工程院等国家科研队,启动新一轮精准引进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计划。

  10.创新研究院运营模式。围绕研究院发展规律,试点“一院两制”机制,推动研究院开展集“研发、转化、孵化、招商、基金”功能于一体的建设运行模式试点,打造从“研发—成果转移转化—中试—产业化”的科技创新链条。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平台化转型,推动其内部研发部门独立化运作。择优选择一批研究院开展建设发展模式探索试点,力争建成5-10个运营模式高效的研究院。

  11.推动重大研发平台建设。在海洋材料、先进电机与驱动控制、先进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等领域,布局建设甬江实验室,谋划建设综合极端环境材料研究联合装置,提供专业化的公共研发与中试试验场地,争取建设甬江实验室4-6家,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创新基地3-4家。面向“246”产业集群创新要求,优化现有重点实验室,力争实现市级重点实验室“246”产业全覆盖。开展仪器设备资源库建设,推动登记备案与入库管理,推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12.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一批与“246”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实现“246”产业领域和区县(市)“双覆盖”,累计建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60家以上,其中15家进入省级创建(培育)序列。按照全链条、全生态布局原则,探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政府引导推动、龙头企业研究机构带动、多元主体协同的发展模式,形成产业创新生态闭环系统。

  四、突破关键新技术,持续注入产业发展强劲动能

  13.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246”产业集群技术需求梳理,发布产业技术需求库。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支持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技术攻关,力争每年攻克30个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重大专项组织模式,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等主动对接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的重点领域,将计划实施与科技项目招商、人才引进紧密结合,联合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全球创新资源协同破题的研发机制。

  14.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启动实施未来技术创新引领计划,在空天海洋、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开展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加强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等重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接,争取建设国家科技计划(基金)成果转化基地,形成部委推荐项目、宁波转化落地的机制,力争每年有10个以上项目成果来宁波落地。

  15.推进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计划,编制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每年推进不少于30个创新产品进入市场应用。谋划实施城市大脑、智能制造自主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港航等重大场景应用工程,推进实施重大应用示范计划,面向全球发布场景应用需求,形成成套设备工程化示范和场景技术解决方案,争取累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场景示范项目100个。

  五、培育发展新主体,持续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16.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实施智团创业计划,推进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者、民营企业家以及“创二代”创业者、大学生创业者携带成果前来创业,争取每年新增2000家创新型初创企业。实施专业孵化机构建设计划,聚焦“246”产业集群,按照专业化、特色化要求,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争取每年新增1-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

  17.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苗子企业培育计划,面向“246”产业领域重点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的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发展对象,让“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强起来,让“顶天立地”的领军企业多起来,争取每年新增高新技术苗子企业不低于8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600家。

  18.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按照“有研发场地、有研发投入、有研发人才、有研发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五有”标准,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争取两年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创新技术与研发设计部门全覆盖。引导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推进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每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不少于20家。

  六、打造人才新梯队,持续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19.实施顶尖人才计划。梳理“246”产业集群人才引进需求,研究建设全球顶尖人才库,加快引进与“246”产业高度契合、具有重大科学贡献、重要影响力的顶尖人才。支持顶尖人才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和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实施重大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推进创智钱湖·院士之家、甬江人才创新中心等人才服务基地建设,每年新增顶尖人才(项目)2-3人。

  20.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加快引育国家“杰青”和“万人计划”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人才计划、科技项目,新增国家“杰青”、“万人”50人以上。实施“3315计划”系列人才计划,加快引进集聚全球高端创新人才,争取每年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个以上。

  21.加大海外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启动新一轮海外工程师计划,加大对“246”产业集群急需的高精尖缺海外工程师引进力度,争取每年引进海外工程师150人。建立高层次外国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来甬创新创业的高层次外国人才水平,推进建设中芬、中德、中意、中日等中外科技创新和人才智力特色合作平台,为“246”产业集群发展引进更多高层次国外人才智力、创新技术项目。

  七、培植创新生态,持续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2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宁波科技大市场发展,鼓励建设专业化、区域化技术市场,建成技术成果库和需求库,定期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目录、企业技术难题、研究院科技成果供给、研究院英雄榜“四个发布”,争取每年发布推送各类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技术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引进建设技术转移机构、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技术经纪人队伍,累计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50家,培育技术经纪人1000名。

  23.创新开放协同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落实沪甬科技合作协议,推动在上海等地设立科技飞地、研发创新中心合作试点,共同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科研任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欧盟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区,围绕“246”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编制精准合作创新资源地图,建立全球创新项目库,吸引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在甬设立研发中心。探索以“海外孵化+市内落地”模式,设立海外孵化器、海外研发机构,累计建设10个国际研发机构。

  24.深化科研管理改革。落实国家省市科技管理改革精神,聚焦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优化财政科技计划体系,建立科技重大专项、创新基地建设和人才计划、基础研究与公益性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等四大计划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分类评价。优化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突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将工程技术研发人才纳入支持范围。强化诚信建设,加强科技计划实施和经费监督管理,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绩效,面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开展负面清单试点。

  25.推进科技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进数字政务管理,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把科技领域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企业和科技人员扩面。规范普惠性项目和引导性项目申报标准,设立公开清晰的项目申报流程图,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加快“科技大脑”建设,简化项目申报评审程序、科技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方式,建立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一表多用”工作机制,实现申报过程无纸化、评审过程网络化、立项审核扁平化。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科技支撑引领“246”产业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26.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246”产业集群发展的部署要求,优化处室和下属单位力量,组建研发投入攻坚、大院大所引进建设、科技招商、科技宣传等专项工作组,形成重点工作系统推进的专班工作制度。加强科技创新顶层研究谋划能力建设,抓好顶层设计,将计划项目管理等职能转移到下属单位。

  27.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推进以“科技创新新政46条”为牵引,7项改革试点事项、7个行动方案、10个创新政策为支撑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强化清单管理梳理任务清单、改革清单、专项行动清单、政策清单、项目平台清单,制订路线图、画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处(室、局),落实到人。

  28.强化动态管理及监督评价。强化对各项中重点任务的过程督导,建立“月通报—季例会—半年分析—年度总结”的动态管理机制,营造“亮绩排位、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发挥市科技信息挖掘与应用创新实验室作用,面向创新主体、创新活动开展调查监测与分析,完善宁波市创新调查监测评价体系。

  29.打响宁波创新名片。聚焦“246”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办好科技活动周、人才科技周、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赛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海外工程师大会、中外成果转移等创新创业活动。结合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谋划举办具有国际性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论坛、活动,提高宁波创新创业美誉度。加强科技宣传,报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先进人物,展示宁波科技创新成就,讲好宁波创新创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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