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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相城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量:827 2021-10-11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企业开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苏行审〔202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我区企业开办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率

(一)提升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水平。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统一办事入口,公安、税务、银行、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全链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有关业务办理。对登记注册后暂不办理其他相关业务的企业,要及时回应后续需求,加大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人社局、公积金分中心,各地)

(二)拓展“一网通办”平台应用。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率;不断提高变更、备案、注销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率,增强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人社局、公积金分中心,各地)

二、完善“企业开办专窗(区)”建设

(一)“企业开办专窗”延伸至镇(街道、区)为民服务中心,为申请人提供就近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地)

(二)优化区、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窗”建设。建立健全专窗运行机制,配齐自助申报电脑、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配足帮办辅导人员力量,提高专窗运转效率,确保企业开办流程1个工作日内完成,最优0.5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化申请人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地)

(三)深化“政银合作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建设。完善专窗布置、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制度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金融监管局,各地)

三、提高企业开办电子化水平

(一)实现身份验证信息互认。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次身份验证后,在“一窗领取”营业执照、发票等材料时,不再重复进行身份验证。(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人社局,各地)

(二)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涉及市场准入、纳税申报、银行开户、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办理量大、需求迫切的政务领域中的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人社局,各地)

(三)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免费向新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探索支持有自开能力的企业实现税务Ukey申领、电子发票领用、电子发票开具线上办理。(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落实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举措

(一)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优化住所信息在线核验,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在名称标准化申报、经营范围标准化勾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效率。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依托“政银合作”网点,推行企业登记“同城通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金融监管局,各地)

(二)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依托“全链通”平台实现网上刻章业务办理,通过政府买单的方式,确保印章刻制1小时完成并送达。(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各地)

(三)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优化网上新办套餐办理。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实行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结。在电子税务局中设置操作指引提示,为新办企业提供相应的提示引导服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进一步提升银行开户服务便利度。区金融监管局强化对各银行机构的督促管理,依托“政银合作”机制,将企业开办服务前移至银行网点,做到提前介入服务,解决银行开户环节时间相对较长这一难点。推动更多商业银行对接“全链通”平台,扩大银行开户选择范围,提升银行开户便利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金融监管局,各地)

(五)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1.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等信息,无须另行登录其他系统或平台。2.健全数据应用和反馈机制,提升共享信息使用率,在企业在线填报并确认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等信息后,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内部数据流转同步办理企业社保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反馈企业。3.探索优化缴费办理流程。探索在社会保险费环节,允许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关联银行账户代扣代缴,推行多渠道缴费方式。企业需要代扣代缴的,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商业银行、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地)

(六)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服务。1.公积金中心按照“多证合一”“一表填报”申请的工作要求,根据接收到的企业开办相关数据,生成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代码)后实时返回。2.在银行网点设置“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做好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业务的人员联络、培训指导、政策宣传等工作。3.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中心设置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业务办理专窗。责任单位:区公积金分中心,各地)

五、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大帮办服务力度。通过无偿帮办的方式,以集中培训、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帮办人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帮办服务队伍建设,做到服务靠前;无偿帮办服务向村(社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等企业集中地延伸,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持续跟踪问效。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反馈办件信息至“全链通”平台,要加强本地区企业开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分析企业开办数据,查找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措施。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企业开办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定期梳理平台应用的问题,及时研究、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业务流程和办结数据进行分析和跟踪监督,通报各地进展情况,推动企业开办服务再上新台阶。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做好引导工作,确保平稳推进。及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窗口等与企业开办有关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做好企业开办各业务环节间的衔接和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提高企业开办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各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领导下,将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区行政审批局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指导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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