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国务院: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办企业,不用辞职!
浏览量:8271 2022-02-09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加强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同时,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问题一:为什么要专门出台《指导意见》?
问题二:《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问题三:既要推动“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又要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搭便车”,《指导意见》是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的?
四是严肃纪律要求。《指导意见》要求,科研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欺骗组织以“双创”名义从事非“双创”活动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记录,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对拒不改正的,终止其“双创”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来源 | 人社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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