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昆明五华:专项扶持4000万、减免企业租金......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浏览量:985 2020-02-14
今日,五华区坚持“贴近区情、惠及企业、力求精准、突出实效”,正式出台了《五华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为全面掌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严重影响,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办法,前期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困难企业走访、电话咨询了解、数据采集分析等方式,重点对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建筑业等6个行业,131户重点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问需于企,梳理总结出当前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坚持综合施策,措施制定确保“精准”。坚持突出实效,贯彻落实确保“到位”,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企业送去“真金白银”。坚持远近结合,经济发展确保“平稳”。坚持一手抓当前工作不放松、一手抓长远发展不懈怠。该政策措施执行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五华区遵照执行。
支持对象
注册在五华区的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的企业,新注册在五华区符合区域产业导向,对疫情防控起到补短板重要作用的企业。
支持措施
设立纾困帮扶专项资金
由区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纾困帮扶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补贴符合支持对象范围内的企业。
支持应急保供
对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农业龙头、重点商超、连锁生鲜超市、零售电商等企业,根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供应情况,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持续经营的集贸市场,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支持其申报年度集贸市场“四个一批”提升改造专项资金。
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厂口产业园区加快引入医药研发、医疗耗材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在土地供应、审批事项、厂房建设、资金争取等方面对落地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支持商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
鼓励农业、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的企业搭建线上销售平台,开展网络下单配送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持续开展线上销售的重点商业企业,视情况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支持科技企业应急攻关
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冠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优先纳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稳定运行
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稳增长资金,建立绿色审核通道,于2020年3月底前提前兑现到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给予融资信贷支持
发挥纾困帮扶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协调金融机构办理展期或续贷。对协助企业渡过难关帮助企业平稳发展的银行金融机构,在本年度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对争取到金融机构优惠利率信贷的,按照6个月贷款实际利息的50%,每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利息补贴。
减免企业租金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等区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1个月的房租,房租减免、相关费用缓交等的具体范围、方式、时段等由区属国有企业提出意见报区国资委审核后实施。鼓励引导商业综合体、重点楼宇、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场运营方等为租户适当减免租金,对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的物业主体,优先给予区级相关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优化政务服务
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模式,落实“线上审批(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办理的企业开办申报、办税缴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等服务事项办理,全面推行“不见面”或“零接触”办理,办理时限不超过原承诺时限。审批(服务)工作人员完成线上审批,待疫情解除后请当事人配合现场补办纸质材料。
建立应对疫情帮扶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经济运行、企业生产经营的监测分析,及时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坚持“一业多策”、“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必要时按照 “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报区政府进行研究,全力帮助企业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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