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安徽:滁州24项惠企便民举措正式发布
浏览量:891 2020-02-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市人社局本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工作不‘停摆’,服务不‘打折’”原则,结合滁州实际,推出疫情防控期间24项惠企便民举措。
01
项目名称:一次性就业奖补
办理对象:疫情防控期间(1月24日至2月9日),医疗防护定点企业。
补贴标准:企业内正常生产上岗人员(含临时工),每人每天200元。
办理程序:企业向当地公共服务机构申报,经初审,报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审批拨付补贴资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办机构。
经办人:胡刚、刁春元
联系电话:0550-3042118 、0550-3037150
02
项目名称:一次性补贴
办理对象: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人员、系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办理程序:企业通过阳光就业网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初审,报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审批拨付补贴资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公共就业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办机构。
经办人:胡刚、刁春元
联系电话:0550-3042118、0550-3037150
03
项目名称:失业保险费返还
申报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返还(革命老区的县市区按60%返还)
办理程序:企业通过阳光就业网申报到失业保险服务经办机构,经初审,报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审批拨付返还资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社保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办机构。
经办人: 武强、陶兆美
联系电话:0550-3042118、0550-3052092
04
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
办理对象: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
办理要求:个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请展期还款,但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补贴。
申报程序:个人向银行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需要的相应的材料,银行进行初审,报人社局审核,再由财政局审批拨付补贴资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办机构。
经办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0-3042118
05
项目名称: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办理对象:扩大可享受企业范围,培训对象由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扩大为签订书面合同的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
补贴标准:1200元/人。
补贴时限:疫情期间,省暂定3个月
办理程序:补贴性培训补贴开班、人员信息录入、师资信息、培训过程管理、补贴发放等一律从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申请。纸质申请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按照当地人社部门要求报送。线上培训补贴申报平台,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61.190.31.164/ahzypx/)。企业登录账号分配,企业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具体人社部门分配账号,此账号作为企业录入培训等信息通道(市经开区和苏滁产业园等企业培训账号向两区人社部门申请,具体为:清流路以南的企业向南谯区人社局申请,清流路以北的企业向琅琊区人社局申请)。
办理时限:培训结束后,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琅琊区、南谯区人社局职业培训经办机构。各县、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培训经办机构。
经办人:琅琊区王正茂,南谯区张明
联系电话:0550-3025817(琅琊区)、15385002115,0550-3524921(南谯区)、18900501812
06
项目名称: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1200元/人。
办理对象:扩大可享受企业范围,将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实施主体由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
补贴时限:疫情期间,省暂定3个月。
申报程序:补贴性培训补贴开班、人员信息录入、师资信息、培训过程管理、补贴发放等一律从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申请。纸质申请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按照当地人社部门要求报送。线上培训补贴申报平台,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61.190.31.164/ahzypx/)。企业登录账号分配,企业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具体人社部门分配账号,此账号作为企业录入培训等信息通道(市经开区和苏滁产业园等企业培训账号向两区人社部门申请,具体为:清流路以南的企业向南谯区人社局申请,清流路以北的企业向琅琊区人社局申请)。
办理时限:培训结束后,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琅琊区、南谯区人社局职业培训经办机构。各县、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培训经办机构。
经办人:琅琊区王正茂,南谯区张明
联系电话:0550-3025817(琅琊区)、15385002115,0550-3524921(南谯区)、18900501812
07
项目名称: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办理对象: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或在从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工伤认定情形的工作人员。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受伤害职工证明材料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可后期补交。
办理时限: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立办立结,24小时内作出工伤认定。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工伤科
经办人:杨华斌
联系电话:0550-3037644
08
项目名称: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对象:疫情期间,因防控工作被认定为工伤且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
申报程序:取得《工伤认定书》后,电话预约工作人员随时办理。
办理时限:即办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
经办人:张郑
联系电话:0550-3050896
09
项目名称: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对象:参保企业
办理程序:新企业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分厅“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参保登记业务办理;对已经开通“安徽政务服务网人社便民服务e站”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继续实行网上人员增减业务办理;对未开通网报的参保单位,通过QQ群、微信、电话等方式对急需办理的业务通过拍照传递表格、资料的方式先行办理,必要的纸质材料暂由参保单位保存,待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市社保中心登记科
经办人:张杨
联系电话:0550-3049660
10
项目名称:灵活就业人员代扣代缴办理
办理对象:灵活就业人员,离职后灵活就业人员接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办理程序:疫情期间办理代扣代缴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工商银行卡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安徽政务网(http://chuz.ahzwfw.gov.cn/)或下载手机“皖事通”app,先行办理手续,相关材料待疫情解除后报送。
办理时限:即办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
经办人:吴飞
联系电话:0550-3021226、0550-3050686
11
项目名称:市本级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对象:符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条件的市本级参保人员
办理程序: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安徽政务网(http://chuz.ahzwfw.gov.cn/)或下载手机“皖事通”app,相关凭证通过QQ、微信、邮箱等传送给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即办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
经办人:吴飞
联系电话:0550-3021226、0550-3050686
12
项目名称:参保人员出具缴费证明
办理对象:申请出具缴费证明的市本级参保人员
办理程序:疫情期间,办理参保证明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安徽政务网(http://chuz.ahzwfw.gov.cn/)或下载手机“皖事通”app,相关证明通过QQ、微信、邮箱等方式发送给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即办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
经办人:吴飞
联系电话:0550-3021226、0550-3050686
13
项目名称:申领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
办理对象:死亡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
申领标准:离休人员为40个月基本工资+2倍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00元安葬费;退休人员为8个月养老金+2000元安葬费。
办理程序:死亡离退休人员单位或家属提交材料上传至邮箱(25863053@qq.com),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审核后次月支付丧葬抚恤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
经办人:曹亮
联系电话:0550-3039971
14
项目名称:申领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死亡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申领标准:585元/月
办理程序:死亡离退休人员单位或家属提交材料上传至邮箱(25863053@qq.com),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审核后次月支付遗属补助待遇(待遇开始时间为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次月)。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
经办人:曹亮
联系电话:0550-3039971
15
项目名称: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对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申领标准:1242元/月
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者社保卡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领失业保险金:安徽政务网(http://chuz.ahzwfw.gov.cn/)或下载手机“皖事通”app。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
经办人:陶兆美
联系电话:0550-3052092
16
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办理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
办理程序: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sso.ahzwfw.gov.cn/uccp-server/login?appCode=d4a4dfffe8974f309b7f1f6b25b35ecd&service=http%3A%2F%2F61.190.31.166%3A10003%2Fahqyy_szw%2Fqy%2Findex.jsp)进行业务申报,必要的纸质材料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QQ工作群(群号437698023)等网络途径进行报送,待疫情解除后补交。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一科
经办人:关韬
联系电话:0550-3029178
17
项目名称:申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办理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
办理程序: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sso.ahzwfw.gov.cn/uccp-server/login?appCode=d4a4dfffe8974f309b7f1f6b25b35ecd&service=http%3A%2F%2F61.190.31.166%3A10003%2Fahqyy_szw%2Fqy%2Findex.jsp)进行业务申报,必要的纸质材料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QQ工作群(群号437698023)等网络途径进行报送,待疫情解除后补交。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二科
经办人:吴昌胜、李昊
联系电话:0550-3024039
18
项目名称:社会保障卡业务预约服务
办理对象: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需办理人员 办理程序:市民拨打联系电话,工作人员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办理业务,提供办卡、咨询服务。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经办人:王春阳
联系电话:0550-2179206
19
项目名称: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
办理对象:疫情定点诊疗、疾控、防疫研发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
适用情形:前条所列机构、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无法满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需紧急补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办理主体:根据实际可由相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办理程序:主管部门申报计划、制定方案,人社部门核准方案(同步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面试;公布拟聘人员名单;通知拟聘人员立刻到岗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待疫情过后组织体检、考察(将疫情期间工作表现作为考察重要依据),补办相关招聘手续。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唐卉
联系电话:0550-3047981
20
项目名称:事业单位人员及时奖励
奖励范围:以疫情防控为中心,突出救治环节、防控一线等方面涌现的先进典型。
奖励标准: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记大功6000元。
办理程序: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提出奖励方案;报同级党委、政府同意;按照权限组织实施。(权限:嘉奖,设区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设区市主管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机关(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县(市、区)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主管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作出。记功,按隶属关系审核推荐后,报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记大功,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经办人:李东
联系电话:0550-3047981
21
项目名称: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任(晋升)
项目内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晋升)。
办理对象: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范围内,提交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报告及相关材料。市人社局专技科受理、审核后,出具聘任审核证。
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即办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专技科、市卫健委人事科
经办人:李勇、陈传新
联系电话:0550-3026363、0550-3072797
22
项目名称:职称优先评定
项目内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且优先评定。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上一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
办理对象: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程序:个人材料申报、用人单位审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省卫健委受理并组织评委会评审。免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且优先评定。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比照《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十四条、十五条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称。
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统一安排。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专技科、市卫健委人事科
经办人:李勇、陈传新
联系电话:0550-3026363、0550-3072797
23
项目名称:继续教育学分审核验证
项目内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
办理对象: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程序: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或县市区卫健委集中收集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继教证书,并出具单位或属地卫健部门相关证明,报送至市卫健委科教科登记学时并审核,后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验证。
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即办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专技科、市卫健委科教科
经办人:李勇、赵玲
联系电话:0550-3026363、0550-3075669
24
项目名称:及时性表彰
办理对象:对在医疗救治、疫苗研发、基础预防、物资援助、抢建设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务团队给予及时性表彰。
办理程序:市人社局会同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委市政府及时开展表彰。事后及时向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备案。
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挖掘先进事迹。
经办部门:市人社局表彰办
经办人:何茜茜
联系电话:0550-3066052
来源 | 市人社局
主办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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