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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福建泉州:石狮出台“五个一批”措施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浏览量:679 2020-02-25

  近日,石狮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石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保障企业用工措施》,围绕“重点对接云贵川三大劳务输出地,着重服务我市30家龙头工业企业,力争全市引进3万名以上各类急需紧缺人力资源”这一个目标任务,主动引回一批老员工、激励引进一批新员工、调剂共享一批在岗员工、培训转化一批本地员工、落地兑现一批用工政策。


  主动引回一批老员工。对规模以上及员工总数在5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员工返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由10个企业复工指导组“一对一”摸清企业待返岗员工情况,报石狮市人社局进行汇总分析,制定协调处理方案。制定外来务工人员返岗运输服务保障包车工作流程,与返岗员工集中地区的政府联系协调并安排“点对点”接回老员工,鼓励企业做好包车接返服务,或由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承运,到达石狮后做好健康筛查和管控。


  激励引进一批新员工。统一收集企业招工简章,对用工需求进行详细分析,通过与云贵川等劳务输出地对接,精准引进。举办线上公益招聘会,开设线上面试通道,实时在线招聘。开展岗位需求、就业环境、就业政策异地线上宣传引导,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充分运用引工政策,发挥石狮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入驻机构和企业老员工资源优势引进带动一批新员工。


  调剂共享一批在岗员工。鼓励行业协会、村(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搭建平台开展用工调剂服务。引导淡旺季、用工峰谷、工人余缺企业间“转岗共享”,如引导餐饮、旅游、酒店等暂缓复工行业,鼓励其将闲置劳动力调剂到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外贸订单多的工业制造企业等人手紧缺的行业。


  培训转化一批本地员工。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引导鼓励本地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留石就业。鼓励各镇(街道)尝试推进各村(社区)与邻近企业联手,开设“本地车间”,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更为村(社区)居民搭建就业平台,实现双赢局面。开发线上技能培训课程,引导企业通过以工代训、导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保民生。


  落地兑现一批用工政策。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方面:从2月11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经各地工信部门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累计调剂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且时间满1个月的,按2000元/人标准补助;为企业累计调剂用工30人以上(含30人)且时间满2个月的,按500元/人标准补助;为企业累计调剂用工20人以上(含20人)且时间满1个月的,按300元/人标准补助;为企业累计调剂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20人以下且时间满1个月的,按200元/人标准补助。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方面:疫情存续期间,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坚持生产的企业(经各地工信部门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按照该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人数(连续工作不少于10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标准给予奖补,最长期限30天。招工补贴方面:对工业企业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在泉首次就业)在本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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