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浙江宁波:慈溪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台十大举措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资源要素保障
浏览量:699 2020-02-25
近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台《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的通知》,提出十大举措,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统筹资源要素保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保障,与疫情防控相关需要紧急使用土地、林地的,可以先行使用;服务指导矿山复工复产,采矿许可证到期但仍有可采资源储量的,直接办理延续审批手续,保障市场砂石料资源供应。
允许项目先行用地。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项目,允许先行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国家重大项目允许占用,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
优先安排计划指标。积极推进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动工复工,优先保障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所需计划指标。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宁波市统筹指标解决,其他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市统筹优先安排。若需占用林地的,优先使用林地定额。
保障中小企业用地。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利用周边存量建设用地改扩建,支持鼓励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小微企业园。
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允许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一般耕地,养殖设施用地确需占用少量、零星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先行使用,待疫情解除后补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手续。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养殖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后,即可获得生猪养殖设施用地使用权,汇总备案等手续可延期补办。
简化规划许可程序。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时办理。房地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采用网络申报、网络审查、邮寄送达的方式办理。提倡企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咨询办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林地许可等手续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需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补交纸质原件。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支持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物余额设定再次抵押,依法办理不动产余额顺位抵押登记,助推企业增加抵押融资规模。对同一权利人的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实行联办。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做到即时受理、最短时间发证。
调整土地出让时间节点。按规定在一级响应期间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申请延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可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可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
调整合同履约要求。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交地、动工、竣工的,不计入违约期。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约定在2020年1月23日(含)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允许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
以上措施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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