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广东佛山:佛山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
浏览量:1007 2020-02-26
企业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特制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全力推动企业“暖春”行动与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相结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成立专项小组指导支持复工复产
成立局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小组,设立指导项目,开展精准帮扶,组织专门力量对行业管理的垃圾处置、环卫保洁、渣土运输、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共享单车等企业进行指导,重点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生产经营困境,为企业增强信心、重振旗鼓注入定心丸。
二、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
深化“三服务”,对全区企业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派驻联络员到各类企业,提供“一对一”靠前贴身服务,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积极向企业推送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协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防疫物资短缺等问题,消除企业周边路灯黑点,提高企业周边绿化管养和环卫保洁水平。配合做好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等正常运行。
三、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绿色通道
依托各类线上办事平台和数字化应用,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引导企业通过“网上办、指尖办、速递办”等方式申请办理,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代办帮办、上门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办事“零跑腿”。指导商户、企业依照规范办理设置户外招牌、堆放临时性堆放物料、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事项,凡符合要求的,可以先报备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审批手续。
四、全程零接触修复信用
落实专人做好企业信用修复相关工作,协调区信用办开通快速办理通道,全程零接触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申请企业办理信用修复,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要素保障,为全区的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五、推行综合检查执法
推行综合检查执法检查模式,实现执法监管“一次检查、全面诊断、集中治理、一次到位”。疫情防控期间,除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外,适当减少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对企业少打扰。
六、切实解决企业压力
对企业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警告处理,并记录在案,在企业整改并作出守法承诺后,不予行政处罚。对因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以依法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缓解企业经费周转压力。
七、全力保障企业环境秩序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周边市容环境整治,从严从重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和监控视频对企业周边开展拉网式排查,即时交办、专人跟进、落实整改,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环境。
八、加强建筑工程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服务
主动联系了解开复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工地和渣土运输企业、项目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协助渣土运输企业开展防疫工作,严厉打击、遏制无证渣土运输;建立“一工地一档案”,指导工地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地围挡等工作,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建设工地区域封闭式管理,全力保障项目开工,支持企业正常运行。
九、加强企业垃圾分类指导服务
加强对垃圾分类、垃圾处置企业的指导,督促保洁、清运公司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生活垃圾的清运力度,确保日产日清。联合相关部门、镇(街道)指导企业规范废弃口罩收集和处置,加强对企业生活垃圾收运的管理,提高清运效率,为企业提供环卫设施清洁消杀的行业指导。
十、强化疫情期间涉企法规宣传
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为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运用以案释法、户外LED广告、疫情防控手册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护措施以及城市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企业生产、防疫两不误。
本意见明确的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三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2月22日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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