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浙江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台“五项措施”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浏览量:523 2020-03-0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工作要求,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五项措施”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一、全面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程序
对于危化品经营许可<无仓储>(包括新发、延期、变更)、重大危险源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实行网上办理(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双向快递寄送纸质申报材料和办理结果;对于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需组织审查组现场审查的,按日常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将组织专家的“现场审查环节”改为“函审”,即不组织现场审查及集中会议审查,采用专家网上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办理安全审查批复意见;对于矿山、危化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或延期,需组织审查组现场审查、踏勘生产现场的,采取先按照“函审”要求对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取得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好,近一年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直接办理颁证或者延期手续;对部分存在“两重点一重大”,且装置工艺较为复杂,安全管理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在网上资料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视疫情情况可简化现场审查程序,合格后办理颁证或者延期手续。对部分试生产到期的化工企业或建设到期的新建矿山,可直接办理试生产或矿山建设延期手续。
二、全面调整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方式
暂停全市安全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全市各安全生产考试点的考试业务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到期换证工作。暂停期间,安全培训机构网上教学可正常开展,将通过微信、钉钉等形式指导企业通过省应急管理厅宣教中心、链工宝等网络平台免费开展企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件到期的人员复审换证时间顺延,新招录或转岗特种作业人员,可在有经验的已取证职工带领下,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实习,等疫情结束后抓紧开展复审和取证工作,期间不作为应急部门执法检查的整改和处罚项。
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生产安全
主动梳理对接辖区内承担疫情防控所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料生产行业、油气行业、危化物流配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采取“组团联企”或干部包干指导等形式,确保一企一名指导员,一个区块(行业)一个包片领导,全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安全生产的困难和问题;对于重点企业在面临复产审查、项目审批、政策落实、生产配套等方面问题时采取专人指导、第一时间上门服务、特事特办;在疫情未解除前,对于重点企业要始终把服务挺在前面,用指导代替监管,整改代替处罚,在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重点企业最大限度发挥生产效能,最大能力承担社会责任。
四、全面创新非常时期企业监管模式
按照量化、细化、表格化、清单化的要求,建立全市工矿商贸行业规上企业和矿山、危化、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表格化清单,做到复工复产情况一日一统计,企业面临问题一日一收集,解决问题一日一核销,确保复工复产工作全透明、可追溯;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和手段,做到线上多跑,线下少跑,面上多提醒,现场检查少批次,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精力干扰和疫情况管控的压力;采取激励加问责的监管方式,对复工复产期间企业出现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提振企业信心,安稳人心。对未严格落实“七个不开工”要求,强行复工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杜绝因赶工、抢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要求的行为,确保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
五、全过程指导复工复产各安全环节
全市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媒介网上办公、零见面服务,全天候接受业务咨询,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为企业复工复产释疑解惑。对于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项目推进问题,梳理近半年涉批项目和企业到期换证情况,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视项目的进度和变更情况,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等提前做好提醒指导服务,对将要到期换证的,询问现状评价等准备情况,指导网上申报;对于复工复产企业,加大涉及疫情防控方面工作落实的宣传指导力度,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全面评估安全风险,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提高员工防范意识。积极发挥“安环险”、智慧用电等载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实施远程在线服务,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积极加强省、县两级上下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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