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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员工到岗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1189 2020-03-19

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员工尽快到岗。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支持企业员工到岗的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政策导向

  鉴于市政府已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珠府〔2020〕11号和13号),各区也相继出台了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提高员工到岗率的政策措施,为避免政策重复、多头操作,针对支持员工到岗的市级专项政策在市区两级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以扶持各区、对区补助为主。


  二、补助形式

  工业和建筑施工等企业的员工到岗工作,按税收区域划分由各区负责落实。为保障员工到岗所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向税收所在地(区)政府进行申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税收所在地(区)政府按当地政策标准先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包车补助、交通补贴、招工补贴、培训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补贴等。各级政府出台的同类补贴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

  按照据实列支的原则,上述费用的支出需提供合同、票据等原始凭证或资料,由区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连同拨款凭证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税收分成比例进行补助,并以转移支付的形式拨付至各区财政局。


  三、其他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稳投资工作力度,在2020年6月底前,将所有市级政府(含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5%,同时将工程计量周期提高至“一月两计量”,并加强重点项目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上述措施各区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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