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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关于《西咸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577 2020-12-23

各新城党委、管委会,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西咸集团,园办:

《西咸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西咸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新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奋力夺取“双胜利”,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1.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重点抓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体等就业援助工作,以回归返乡稳定一批、工程项目吸纳一批、创新业态培育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为重点,多渠道增加新区就业岗位。再举办10场次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创业帮扶力度。鼓励农民工以从事现代农业、农村电商、自主创业等方式就地就近就业。定向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60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8000人次以上,确保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

2.多措并举减负稳岗扩岗。发挥新区稳就业工作专班作用,全面实施好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实行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免征收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缓缴延长至年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100%。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时缴纳社保,给予招用企业500元/人·月、6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至每人5000元。为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补贴,对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再额外给予生活费补贴。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以稳就业促进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改革创新发展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3.建立健全新区公共就业服务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西咸易就业”平台体系搭建,力争10月底前上线运行,加强劳动力供需两端精准匹配和有效对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健全实名制数据库,实施农民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由新区、新城主导开发或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低成本向创业者开放。在不影响人行街道、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选定固定时间和固定区域,允许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改革创新发展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二、稳金融

4.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10月份研究出台新区贷款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发挥好国华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再举办专题融资对接会等各类活动3次,为30家企业提供“一建一推”金融顾问服务,协助15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实现融资、8家企业完成首融、首贷。优化完善新区“资本超市”服务功能,积极推广全省“信易贷”融资服务平台。发展“政采贷”“银税贷”“科技贷”等业务,促进新区“政采贷”业务整体纳入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平台。(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西咸集团)

5.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紧抓创业板注册制、新三板改革机遇,开展上市后备企业遴选,持续完善新区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推动凝远新材料、同力重工等一批重点企业上市步伐,力争年内1家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精选层。发挥投资基金协会作用,持续规范基金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与陕股交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设新区企业上市挂牌孵化基地。(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

6.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债务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长效机制。重点加强金融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做好交易市场清理整顿。(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

三、稳外贸

7.加强对外开放平台通道建设。强化国际航空枢纽作用,加快邮政快递枢纽集群建设。持续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机场三期工程、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确保11月底前空港综保区具备验收条件。全年新开通全货运航线不少于5条,完成航空货邮吞吐量35万吨以上。加快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重点在人力资源服务、医学检验检测、临空服务业、数字化信息技术等领域探索新的政策突破,打造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新平台。加快中德国际科创中心、“一带一路”临空经济国际合作园等平台建设,深化中俄丝路创新园建设,全年新增入园企业和机构超过25家。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力争年底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进出口总额达到30亿元。(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空港新城管委会、沣东新城管委会)

8.助力本土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第三届进博会,加强与国内外企业交流交融。对参加第三届进博会的参会企业人员住宿和交通费予以全额补贴,每个参会企业补贴不超过1万元,对有实际成交额的企业,按照实际履行金额的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出口企业转内销,鼓励非生产型外贸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内销渠道,推动有实力的生产型外贸企业与电商自有品牌开展合作。(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四、稳外资

9.加强外资项目招引。严格执行“两个清单”,落实国家进一步压减的清单条目和扩大金融等服务业开放举措,消除不利于外资项目在新区落地的市场壁垒。年底前出台《西咸新区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在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引导外资企业转型发展、深化外资放管服改革等领域形成突破。密切跟踪在谈外资项目,对已签约项目加大跟踪落地力度,做到签约就要落地,落地就要开工,开工就要投产,投产就要见效。(责任单位:新区招商局)

10.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建立新区重大外资项目跟进工作台账,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的原则,做好西安环普沣东创新城等6个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安博沣西物流中心、泾河新城福莱帕特航空部件维修服务项目、百卡弗食品加工项目年底前投产。(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沣东新城管委会、沣西新城管委会、泾河新城管委会)

11.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对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平等适用新区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帮助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相关奖补政策。按照年实缴注册外资金额,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增资奖励,确保全年新区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0%以上。(责任单位: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改革创新发展局、招商局)

五、稳投资

1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重点项目稳投资专班作用,出台《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稳投资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优化项目综合考核办法,对项目实行全覆盖、全过程的考核机制。抓好抓项目促发展十条措施落实、开展项目建设月度调度,加快推进中国丝路科创谷规划建设,年内开工建设起步区一期,加快宝能新能源汽车、恒大新能源汽车、三一西安产业园、地铁16号线、斗门水库、机场三期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省、市、新区级重点项目全部达到年度任务要求。抓好新区级重点项目二次调整后235个重点项目调度,进一步有效扩大投资规模。筹备好三季度省、市重点项目观摩会。鼓励重点工业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按下半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13.强化项目谋划储备。扎实做好2021年重点项目谋划,10月底形成2021年新区重点项目册初稿,进一步提升产业类项目,特别是制造业项目数量,优化产业结构。围绕“两新一重”、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国家战略机遇,结合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聚焦智慧城市、5G应用、人工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城乡融合、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的中长期策划包装,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增强高质量项目储备。(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14.提升要素保障能力。聚焦上级资金、债券争取关键领域,提前做好新一轮资金申报准备工作,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推进2个市级、29个新区项目手续办理,力争尽快实现清零。稳妥有序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申报工作,确保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梳理需省级层面保障用地需求的重大项目清单,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坚决清理重点项目闲置土地,开展重点项目“电力预建预装”,强化重点项目水电气暖等要素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六、稳预期

15.稳定新区经济发展预期。聚焦三季度“GDP8%、固定资产投资10%”和全年“GDP 10%、固定资产投资12%”的任务目标,进一步强化新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专班职能,加强对116家重点监测企业运行监测,用好季度座谈会等6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预研预判和统筹调度,在指标研判、工作措施、上下联动、督导考核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稳住新区经济发展基本盘,奋力夺取“双胜利”。(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16.稳定新区中长期发展预期。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结合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关中平原城市群和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发展机遇,高质量、高标准谋划好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统筹推进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系统谋划新区中长期发展,更好应对变局、开创新局、坚定预期。同步做好“五个重大”谋划储备,按照“十四五期间每个新城重大项目投资不少于2000亿,各规划1-2个1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园区,园办重大项目投资不少于1000亿”的要求,形成总投资过万亿的项目支撑,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各成员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七、保基本民生

17.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新区贫困人口“清零”行动,通过产业覆盖、扩大就业等方式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完成剩余150户、238名贫困户脱贫退出。扎实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持续做好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各类帮扶活动,带动新区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增收创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和执行好防返贫预警机制,建立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责任单位:新区扶贫办)

18.加强社会保障。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及农村“八大员”等群体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积极推动将参保不足一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年内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长10%以上。将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新区各类居民,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

19.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7所在建医院建设,提升改造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工建设新区疾控中心。提升农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好养老保障,新建社区全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4个综合福利中心建设,推进空港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持续优化服务功能。完善住房保障,筹建共有产权房2000套。聚焦“15分钟便民圈”,加快提升三桥等3个区域便民综合功能,补齐创新港等8个新建区域便民基础功能。(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保市场主体

20.加强新区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继续推动落实中央和我省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各项优惠政策,统筹使用好各领域帮扶资金,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继续开展“金融助万企纾困行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支持。持续深入开展“清欠”专项行动,确保及时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全面开展新区直属机关党委下属各党组及在职党员“双报到”活动,重点围绕中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定期提供精准帮扶,及时宣讲推送各项惠企政策,齐心协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责任单位:新区各部门)

21.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出台《西咸新区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政策》,支持汽车市场消费、夜间经济、网络消费等,大力提振新区消费市场。加快商事集成注册改革,建立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的“证照同发”套餐式审批服务模式,加快“商事集成注册平台”上线运行,全面实现企业当天注册、当天开办。用好西部云谷、秦汉创新中心等双创平台,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确保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40家。(责任单位: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2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西咸新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面实现100%网上办等“6个100%”,持续抓好“四电”改革、“三服四化”改革、“一套流程管项目”、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2020版)修订、综合窗口设置等各项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店小二”服务体系,落实驻企联络员“一对一”帮扶和重点企业监测制度,以企业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提供精准服务,确保企业提出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事有交代”。10月份完成首批“进大厅、上平台”产业奖补政策和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兑现,11月份完成新区扶持民营经济政策意见修订。年内再梳理一批政策条款“进大厅、上平台”,扩大政策兑现覆盖面,提升企业申报政策的便利度。(责任单位:新区营商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税务局)

九、保粮食能源安全

23.稳定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建成高标准农田2万亩,开展基本农田保护、闲置土地复垦利用,做到应种尽种,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组织规模化生产、良种推广、农业防灾减灾培训,提高粮食单产。做好重要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做好新区应急成品粮储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优质粮食产销协作,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扎实开展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粮食库存监管、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两级粮食仓储资格审批等重点工作,确保新区粮食市场安全稳定。(责任单位:新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改革创新发展局)

24.加强能源运行保障。加快推进文景、西宝等2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年底前银西高铁330千伏北塬牵引站供电工程建成投运,推动空港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落地见效,强化区内用电保障。积极做好油气产供储销各环节衔接,确保区内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空港新城管委会、沣西新城管委会、秦汉新城管委会)

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25.稳定新区产业链供应链。发挥好新区重点企业“服务+监测”机制,确保116家重点监测企业稳定生产。积极搭建新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积极促进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复产达产。积极推进新区“放心早餐”工程,搭建区内食品产供销平台,助力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运行效率、拓展市场。推动中国中药产业园等建成投产企业年内达规入统,力争年内再新增规上企业5家。(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26.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发挥新区三个驻外招商办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推介会,加大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力度。围绕新区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集群,制定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构建较完整的新区主导产业链。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新零售、区块链等新兴领域,加强配套产业招商。稳步推进咸阳化工搬迁,鼓励现有中小微企业“入园上楼”,加快“腾笼换鸟”。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扩产扩能的政策资金奖励支持力度。加强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技术交易、行业软件开发应用、创业孵化等上下游配套生产性服务业招引培育。加强新区企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统筹区内企业生产、销售、人才等资源,对于企业闲置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盘活区内企业富余生产能力。(责任单位:新区招商局、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

十一、保基层运转

27.坚持开源节流。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扩大财政资金总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在年初对办公经费、一般性支出预算分别压减15%、18%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低效无效支出、非重点非刚性和非当前必需支出,将节省的资金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点民生支出,切实兜牢兜紧保障基层运转底线。(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

28.坚持财力下沉。全面落实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政策,细化资金分配方案,实行专人限时办结制,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评价,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确保资金直接拨付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

29.坚持风险研判。建立“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和库款水平动态监测机制,及早发现、化解保障基层运转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障“三保”支出资金需要。妥善处理好“三保”与化解隐性债务、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关系。(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改革创新发展局)

十二、组织实施

30.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保证,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责任单位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主动认领任务,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3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专班,加强工作调度,专班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各新城、园办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构建分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层层推动的落实机制。

32.强化推进落实。将推进“六稳”“六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力、任务推进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对于鼓励重点工业项目加大投资力度、

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稳定制造业企业扩产扩能奖励资金的说明

1.加大重点工业项目投资力度。新建工业项目2020年下半年完成工业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超出部分的2‰给予补助,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之间的投资,最高不超过10万元;1亿元-5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投资,最高不超过30万元;5亿元以上的投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对下半年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入在500万元(含500万元)-3000万元之间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最高不超过8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稳定制造业企业扩产扩能。2020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以2020年上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20年产值为2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企业,以2020年上半年产值增速为基数,全年产值增速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附件2

西咸新区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政策

为充分激发新区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特制定本政策。

一、刺激汽车消费

(一)对消费者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单价在10-15万元(含10万元)的汽车,每辆车给予600元补贴;购买单价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汽车,每辆车给予1000元补贴。

(二)对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2020年度零售额增长达到9%的,给予5万元奖励;零售额增长超过9%后每增长1%,再给予1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鼓励4S店开展立面改造和店内提升,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车环境。对各4S店2020年开展的提升改造,按照总投入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鼓励各新城开展汽车购物节等各类汽车促销活动,新区本级财政按照活动投入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重点企业发展

(五)限额以上批零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内且增速达2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且增速达15%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以上且增速达10%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到9%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六)对2020年新纳入限上统计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 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对直营门店数量10个以上的连锁企业总部,年内每新增加1个面积在80平米以上的直营门店,给予3万元奖励、面积在500平米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八)鼓励商业综合体、商场(商业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特色商业步行街为经营户减免租金,按照减免经营户租金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开业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做好交通保障等各项环境配套保障。

三、 提升消费体验

(九)鼓励国内外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区开设西北首店、西安首店、品牌旗舰店,2020年择优选择10家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对招引首店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引进企业(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每家店给予5万元奖励。

(十)鼓励商业综合体、商场(商业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特色商业步行街开展特色促销活动。对2020年度用于提振线上消费的各类投入,给予20%的财政补助,总计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各类媒体及渠道进行营销推介,产生的营销投放费用,按照1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行主题促销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按照1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一)鼓励夜间延时经营,鼓励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夜宴”“不打烊”等晚间促销活动。对年度深夜营业时间(晚上10:00-次日凌晨6:00)累计超过180个小时,对其年度夜间营业成本(含水电、人工等)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扶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四、鼓励网络消费

(十二)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直播销售,对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2020年直播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三)对纳入新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20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网络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十四)促进新区农产品发展网络销售,对销售新区生产的农副产品且2020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五)鼓励餐饮企业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开展线上订餐、线下自提和无接触配送服务。对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且2020年网络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按照网络销售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小店经济发展壮大

(十六)鼓励建设小店集聚区。对社区、批发市场、特色街区建设小店聚集区,招引特色小店达到50家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形成美食、零售、文化等特色商品服务聚集区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

(十七)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为小店发展提供电商、配送等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对服务新区小店数量大于100家的服务提供商予以5万元奖励。

(十八)支持特色小店发展。2020年内择优评选10家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小店,授予“西咸新区十佳小店”标牌,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六、其他要求

本政策由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负责解释。与新区已出台的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兑现由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并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政策兑现工作。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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