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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1136 2021-10-08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高新人才办〔2017〕16号)和《苏州高新区关于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的实施意见》(苏高新委〔2020〕175号),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姑苏人才计划、高新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大数据、新能源、大健康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领域及地理信息和文化科技、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申报对象

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申报单位正常缴纳上一自然年度(2020年)全年社会保险;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按年度集中申报、审核和认定。本年度申报时间为2月到3月。

(二)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申报系统页面(网址:http://58.210.236.151:8082/snd_talent_2021/admin/login/index),先进行企业注册,按要求完整填报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内部对拟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50人);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人才计划资助的证明文件或证书,领军人才不是企业法人的另须提供能证明其为股东的股权证明;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仅有公示文件不可);

(3)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4.企业2020年度缴税证明(含所有税种);

5.企业2020年度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12月当期、能反映出单位缴纳社保人数的即可)。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与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参保证明(在申报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到12月完整一年的记录);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报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工资发放单;工资薪金发放的银行对账单。以上三类材料,需提供2020年1月到12月完整一年的证明材料。

6.《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所在板块、载体盖章后有效);

7.其他加分项证明材料,职称证明、职务发明创造取得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三)证书、论文发表(排名前三或通讯作者)证明、参与标准制定(排名前三)证明、入选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证明、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证明、具有所在企业股权期权证明等。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四)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2月-3月,各板块、载体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一致性。

网上复审:4月,区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排名前500名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现场审验:4月-5月,进入现场审验的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所在板块、载体人才工作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人才工作部门查验原件,审核无误的,留存复印件,并在《苏州高新区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认定发文:形成建议资助名单并报经区人才办成员单位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1.已获“才聚高新智汇虎丘”人才引育工程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2.资助金额与上级同类政策资助中区级承担部分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

3.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2021年度全区范围按积分排名择优资助前400名申报者,并依据50%、30%、19%、1%比例享受6万元、9万元、12万元、20万元的薪酬补贴。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经申报审核可直接认定为区产业紧缺人才,给予不少于12万元的薪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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