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786 2021-10-0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提出打造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建设总体要求,落实市委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重点专题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泉州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绿色制造工程和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成效,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每年实施省、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0项以上,力争每年全市技改投资增速10%以上;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每年实施绿色制造、节能降碳重点项目60项;推进产业智能化提升,每年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以上;推动产业数字化赋能,每年新增1000家以上企业上云上平台。
二、重点任务
全力扩大技术改造有效投资,聚焦绿色化、数字化,实施绿色化发展、智能化改造、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四大重点工程。
(一)绿色化发展工程
1.推动绿色制造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选用绿色工艺和设备,采用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制造项目等,对已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实施以省级绿色工厂为示范的10个绿色制造项目。到2023年,全市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制造项目100个以上,全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企业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
2.实施节能减碳项目。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节能减碳改造,推动石化、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实施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全面摸底,分批推进改造,努力挖掘存量节能空间。持续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巩固提升泉港、石狮、晋江、惠安等地集中供热工程。每年实施以火力发电机组节能技改、炼化厂余热回收利用为示范的节能减碳项目50个,到2023年,全市累计实施150个项目,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煤。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智能化改造工程
1.推广数字化生产线。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应用,推广应用型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行维护等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每年推广数字化生产线100条。到2023年,全市力争推广数字化生产线550条。
2.数字化车间建设。支持企业基于安全可控关键技术装备,在加工、装配、检测、物流等环节,开展工艺改进和革新,建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和制造执行系统(MES),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每年力争培育数字化车间15个以上。到2023年,全市力争建设数字化车间50个。
3.智能化工厂建设。鼓励有基础的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应用,建立制造资源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推动百宏、九牧等企业加快向智能化工厂发展,每年力争培育智能化工厂1个以上。到2023年,全市力争建设智能化工厂5个。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信息化建设工程
1.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一批面向行业或面向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整合生态体系资源、平台资源、产业运营能力、行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经验,推动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带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SAP、华为、海石荟等3个国内外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龙头作用,推进本地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力争每年培育1~2个行业或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3年,全市力争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
2.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坚持“建平台和用平台双轮驱动”,发挥华为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及通信运营商等云服务作用,支持广大中小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租用系统,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实现中小企业设计、制造、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初步对接,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每年新增推动1000家企业上云。到2023年,全市力争推动55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数字化应用工程
1.加快推广应用工业APP。支持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重点推动工业智能控制软件、工艺过程分析模拟和优化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研发支持装备智能化、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的工业嵌入式软件,提高基础工业软件及相关服务供给能力。以嘉泰数控数字化工厂APP为示范,力争每年推广5个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到2023年,全市力争推广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20个。
2.推广“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发挥九牧、柒牌、信泰、华宇、华昂等省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作用,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地方骨干企业结合5G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支持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加快典型场景推广。力争每年培育“5G+工业互联网”项目8个。到2023年,全市力争培育“5G+工业互联网”项目30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支持制造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明星梯队企业补助标准提高1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和明星梯队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二)实施技改成效贡献奖励。对实际技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技改项目,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1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3年,第一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给予100%奖励,第二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80%给予奖励,第三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60%给予奖励。
(三)鼓励基金参与技改投资。鼓励和支持市、县两级国企和政府投资基金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加强与优秀基金管理团队、金融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合作,构建绿色数字技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群,赋能企业绿色技改实施。对参与企业技改投资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项目退出或获得一次性收益,由受益财政按形成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鼓励首台(套)关键技术攻关。对获得国家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
(五)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或产业园区平台共同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研发设备升级换代,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按不高于设备原值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发展工业设计,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按补差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补差奖励。
(六)推动企业创新研发。支持企业实施科研重大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支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在泉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对项目揭榜方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人才+团队+项目”精准引才,对龙头企业引进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每个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支持。
(七)支持绿色制造项目发展。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配套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园区)奖励10万元。
(八)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做好金融政策宣传服务,引导企业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窗口期,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用足用好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有效解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对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企业债券融资,且债券利率高于当期五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高出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期限按债券存续期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九)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和业务应用上云,对年度云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按照服务费不高于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作。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持我市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与纺织鞋服、建材、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合作,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或服务产品的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二)、(三)、(八)由受益财政负责兑现的扶持政策,奖补资金由属地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负责统一兑现,涉及市本级承担部分通过上下级财力结算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市推动企业绿色数字技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县(市、区)领导任成员,负责专项行动全面工作,定期协商议事,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模式,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对照目标任务,梳理项目清单,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建立挂钩推进机制。每项重点任务都由一位市工信局领导挂钩,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做好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汇集、分析工作,为政策制修订提供数据及案例支撑。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每个项目都由一位所在县(市、区)领导、市工信局领导分别挂钩,建立直通渠道,定期走访服务企业,对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逐一会诊,强化资金、用电、土地等要素保障,靶向施策、精准服务、破解“难硬重新”问题,力促企业技改加速、完工投产、提质增量。
(三)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实施定期通报、年度验收,并将各县(市、区)技改投资预期指标(详见附件1)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由技改投资增长率及技改投资增量占全市增量比重两项指标共同组成的技术改造投资指数(详见附件3),该指数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各县(市、区)开展绩效考核。同时,将绿色化发展、智能化改造、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四大工程实施项目情况进行加分考核(详见附件4),并对得分排名前3名的县(市、区)年度绩效结果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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