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库 > 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浏览量:2137 2021-12-1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
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引领作用以人才— 1 —沛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优先发展引领创新驱动发展ꎬ为“争做徐州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争做微山湖地区县域协同发展的示范区”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二条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由县人才办会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ꎮ第三条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ꎬ面向我县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ꎬ重点引进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集成电路与ICT、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第二章 资助对象及条件第四条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设双创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三大类别第五条双创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ꎬ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ꎬ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沛县产业跨越发展的创新创业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且至少配有1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ꎬ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
2.领军人才应符合B类及以上人才标准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围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或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进行研究
3.团队成员均应于五年内引进到我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高端软件和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ꎬ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ꎮ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ꎮ第六条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特别是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人才ꎮ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可放宽至硕士)有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申报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在企— 3 —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入选后至绩效评价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ꎮ
3.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ꎬ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ꎬ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第七条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到沛县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ꎬ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ꎬ引进后能在沛县企业工作3年以上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知识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实施项目的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人才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或我省省级人才计划支持对象创办②国家或我省省级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及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的企业③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 4 —
第三章 扶持政策第八条入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双创团队:
1.给予A类团队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给予顶尖人才个人最高500万元奖励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每人最高100万元奖励ꎻ2.给予B类创业团队所创办企业200-400万元的启动资金、中期最高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ꎬ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每人最高50万元奖励给予B类创新团队50-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ꎮ第九条入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领军人才:
1.给予B类人才所创办企业200-4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中期最高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ꎬ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2.给予C类人才所创办企业最高2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第十条入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新领军人才:
1.给予B类人才创新项目50-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给予C类人才创新项目20-5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 对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由县高层次人才创业引导基金优先给予政策性股权投资ꎮ— 第十二条入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项目经综合评定3年内免费提供100-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具备产业化条件的3年内免租金提供1000-3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所创办企业自获利年度起3年内对本县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人才创办企业第十三条对入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类项目建立跟踪机制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人才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二次资助
第十四条入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双创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同时享受以下相关政策:
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ꎻ
2.享受沛县贯彻落实«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政策ꎮ
第四章 申报和入选程序第十五条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常年接受申报ꎬ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文件为准ꎮ
第十六条申报时须递交的材料一般包括:项目申报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ꎬ以及申报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或企业创新的证明材料、实施项目的技术和成果水平证明等— 6 —材料(具体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第十七条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按属地化管理方式组织实施ꎮ申报推荐工作一般由企业注册地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对本地区申报材料初审并汇总后ꎬ统一报送县人才办ꎮ
第十八条县人才办受理申报材料后ꎬ会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提出建议入选名单ꎮ
第十九条县人才办组织技术、管理、产业、财务、风投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发展前景、管理运营、人才团队等进行综合评审ꎮ对通过综合评审的项目ꎬ入选沛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ꎬ按照资金认定标准明确具体资助金额
第二十条县人才办汇总资助项目相关资料ꎬ提交县财经工作委员会研究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ꎮ公示无异议后ꎬ签订资助协议书并按程序拨付资助资金ꎮ
第二十一条 引进省外的领军人才ꎬ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支持
第五章 资助资金认定和拨付方式第二十二条启动资金和项目资金
1.对顶尖人才(团队)(A类)项目简化程序ꎬ一事一议确定资助金额— 7 —
2.启动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围绕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权重0.3)、市场前景(权重0.2)、经济和社会效益(权重0.3)、投资风险(权重0.2)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ꎬ按照满分100分量化得分ꎮ按90分以上、75分以上、60分以上分别按最高资金金额的100%、80%、50%予以资助ꎮ第二十三条个人奖励资金
1.人才个人(A类和B类):围绕人才(团队)的影响力(权重0.3)、研发水平(权重0.2)、项目前景(权重0.3)和引进方式(权重0.2)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ꎬ按照满分100分量化得分综合评分90分以上、75分以上分别按最高资金金额的100%、80%予以资助
2.团队核心成员(A类和B类):围绕团队影响力(权重0.2)、人才层次(权重0.2)、在团队中的贡献(权重0.2)、项目前景(权重0.2)和引进方式(权重0.2)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满分100分量化得分综合评分90分以上、75分以上、60分以上分别按最高资金金额的100%、80%、50%予以资助ꎮ第二十四条拨付方式:
1.启动资金按照资助协议书约定一次性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和人才奖励分三年拨付ꎬ第一年拨付50%第二年、第三年在年度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后分别拨付30%、20%ꎮ— 8 —
第六章 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所涉及的各类资助经费在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确定后ꎬ由县人才办ꎬ镇(场)街道、开发区与人才三方签订资助协议书明确项目具体内容、实施进度、预期完成目标等ꎮ协议书签订后ꎬ县人才办提出具体资助资金拨付计划ꎬ县级财政做好资助保障工作
第二十七条启动资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和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改善科研条件和对科研人员补助等ꎬ不得用于其他与人才、科研工作无关的开支ꎮ县人才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ꎮ
第二十八条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实施绩效评价ꎮ绩效评价自首批资助资金拨付满一年开始实施由县人才办、财政局具体负责ꎬ主要评价上年度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继续拨付、暂缓拨付或停止拨付资助资金第二十九条存在下列情形的ꎬ有关监管部门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拨或追回全部资助资金、构成违纪或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不履行资助协议约定的
②人才项目弄虚作假的
③侵占、挪用资助资金的
④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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